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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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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张广龙先生外(公司未能与其取得联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斌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1、报告期销售上年期末库存,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增加。报告期销售铅精矿2,856.00金属吨,与上年同期的销量1,421.01金属吨同比增长100.98%,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期初库存2,183.53金属吨。

2、报告期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高于上年同期。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锌精矿平均售价同比上升72.51%,铅精矿平均售价同比上升19.40%,铜精矿平均售价同比上升36.60%。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类项目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16年10月27日,因建新集团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向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经法院审理认为,建新集团是国内矿业行业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如不对其破产重整,将引起集团资产被司法机关拆解处理,使其资产严重贬值,最终导致企业破产,不利于维护众多债权人的利益,且建新集团已经与相关方达成注入资金的意向,也向法院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初步重整方案,经过破产重整,其具有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故对建新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予以准许,据此,并依照相关规定于2016年12月2日出具受理破产重整的裁定书【(2016)甘12民破字01号】,裁定受理建新集团重整申请;2017年3月20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建新集团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选定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矿权评估机构,宣布债权的申报情况并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公司将密切关注建新集团重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作出预计,待公司财务部测算完毕,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告义务。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情况。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现场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公司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规则、指引回答投资者电话咨询,回复“互动易”上投资者的提问。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勇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1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张广龙先生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11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洁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建新矿业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12号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