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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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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2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震山,行长、财务负责人宋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计算,下同;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⑴2016年12月15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公司在浙江省台州市筹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序开展筹建工作,筹建工作进展顺利。

⑵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增强风险抵抗能力,适应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含1亿股)优先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人民币10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本次优先股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需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上述机构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已经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无。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四、 银行业务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报告期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4.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10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4.5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10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

4.6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42.48亿元,较年初增加2.4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1%,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表中后三类不良贷款占比合计数与实际值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公司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日期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