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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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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7-01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15:00至2017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8,071,29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00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27,585,5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06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10,485,7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6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股东代表)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506,9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81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4,343,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3,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8%。

廖良汉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就2016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4,343,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3,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8%。

3、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4,343,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3,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8%。

4、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4,343,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3,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8%。

5、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4,343,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7%;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3,72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8%。

6、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8,068,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87,503,9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8,068,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中的《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8.01关于提名刁志中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29,2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3%;

8.02关于提名王金洪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29,2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3%;

8.03 关于提名贾晓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29,2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3%;

8.04关于提名袁正刚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29,2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3%;

8.05关于提名王爱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29,2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3%;

8.06关于提名刘谦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29,29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53%。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中的《独立董事选举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9.01关于提名尤完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3,766,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3%;

9.02关于提名廖良汉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3,766,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3%;

9.03关于提名郭新平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3,766,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3%。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10、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10.01关于提名安景合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3,766,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3%;

10.02关于提名林金炳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33,766,2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3%。

上述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萍、刘潇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刁志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石化工程公司设计中心工程师,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全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及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刁志中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215,064,845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刁志中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金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北京核仪器厂工程师,北京运星技贸公司经理,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452,674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王金洪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贾晓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甘肃省轻纺工业设计院技术员,本公司造价事业部经理、销售服务事业部经理,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贾晓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01,323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贾晓平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袁正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后研究员,本公司研发中心经理,欧特克中国研究院研发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

袁正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71,26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袁正刚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爱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北京销售部销售员、西安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项目管理事业部经理,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

王爱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637,652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王爱华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软件室工程师,本公司重庆分公司经理、市场部南方区大区经理、造价事业部营销中心经理、造价事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和基础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刘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398,89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刘谦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尤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IPMP中国认证委员会评估师。曾先后任职于江苏玻璃厂、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业协会、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教授、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副会长、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尤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尤完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廖良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财务会计咨询公司、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廖良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廖良汉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郭新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等,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用友烟草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用友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用友审计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用友幸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郭新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郭新平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安景合先生:中国国籍,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职首钢电子公司控制设备厂助理工程师、首钢冶金研究院化学分析室工程师,北京泰立化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安景合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088,237股,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安景合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林金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职于冶金工业部第二地质勘查局一队、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林金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林金炳先生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