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的澄清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7-02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的澄清说明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较多投资者的问询电话,问询关于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旗下21家基金产品因投资了本公司股份,而公司以基金违法收购新华百货股票为由起诉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裁定((2016)宁0104民初1147-1号)冻结了以上基金所持有的大部分新华百货股票,该法院裁定导致以上基金产品的持有人不能正常办理赎回业务,以及上海宝银股份被质押数量和是否存在减持行为发生等情况。对于上述问询问题,公司特做澄清说明如下:
一、关于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见下表及说明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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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海宝银关于其旗下基金账户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3期所质押股份于2017年3月8日质押到期后,后续解质押及其他质押情况信息;
2、因公司与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上海宝赢及上海兆赢旗下的四个基金账户予以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公告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16-063号)。除上述表中所列四只基金账户外,未有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旗下其他基金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被冻结情况发生。
二、关于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所持股份是否存在减持行为发生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关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信息,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在2017年4月11日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回复中表示,“未来6个月内,上海宝银及一致行动人不会减持新华百货股票;上海宝银及一致行动人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新华百货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37.88元,增持数量合计不低于1000股。具体增持价格以控制成本为目的。”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7-03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5日下午18:33时,公司接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赢”)的邮件通知,上海宝银及上海兆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其邮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兆赢”)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以及控制持仓成本的目的
3、增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2017年4月25日,上海宝银兆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新华百货541,150股股份,占新华百货已发行总股份的0.2398%,增持的价格区间为21.48元-22.63元之间,增持方式为竞价交易。
4、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上海宝银兆赢共计持有新华百货股份总数的32%。本次增持后,上海宝银兆赢共计持有新华百货股份总数的32.2398%。
二、 后续增持计划
上海宝银兆赢计划自2017年4月25日起在未来12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者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新华百货股份,增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新华百货已发行总股份的2%。拟继续增持新华百货股份的价格不高于37.88元/股,拟增持新华百货股份金额不超过2亿元。
如增持计划出现变化,上海宝银兆赢将及时对外披露。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新华百货股票价格超出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者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者变更的风险。
四、 上海宝银兆赢表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上海宝银兆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新华百货股份。
六、 上海宝银兆赢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