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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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7-017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今日,公司收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扶持资金964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项资金列为公司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该事项还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2017-018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以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4月21日、4月24日、4月2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于今日收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供的财政扶持资金964万元,内容详见同日“2017-017”公告。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北方重工及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函证确认,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和资产剥离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