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44 公司简称:国机通用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37.6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拟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亏损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864.56万元,没有利润可供股东分配,因此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流体机械相关业务和塑料管材业务,主要包括流体机械相关的产品研发及制造、技术服务与咨询、工程设计及成套等业务和塑料管材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公司未来将成为以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流体机械装备技术领域高科技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有流体机械相关业务和塑料管材业务。

1、流体机械相关业务

流体机械相关业务主要包括制冷试验装置、环保设备及成套、其他各种非标流体机械设备、科技展陈装备等的研发、设计、生产、贸易、工程承包等业务。该类业务需要多学科知识的配合,对研发、生产、服务、管理等方面人员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一般采用“以销定产”的采购模式,即按照客户订单的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原材料采购和生产,有着较强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属于重点支持的行业方向。

2、塑料管材业务

公司塑料管材产品主要销售模式是:经销商销售和直销两种。塑料管道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面优势突出,符合政府相关产业政策。随着我国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市政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在未来几年依然会促使塑料管道有较大的应用量。2017年,国家将继续大力推进的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城镇排水与排污工程、农村饮用水项目、江河湖泊治理工程、先发地区“五水共治”项目等,都会给塑料管材业务带来机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66,909.01万元,与上年同比营业收入下降了7.92%,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当期管材业务销售下降造成;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37.65万元,同比下降49.08%。其中管材业务营业收入26,329.89万元,环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97.27万元,环境公司实现重组承诺的5129.10万元的年度盈利目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经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通过,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对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增加3,682,383.22 元,“管理费用”减少3,682,383.22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自六届七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对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及其所控制企业的应收款项单独划分“关联方”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关联方”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进行坏账准备计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2016年度根据个别认定的结果,对于2016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504,055.72,2016年度净利润增加2,128,447.36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减少1户,其中: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学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07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现将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公告如下:

公司新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616号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08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2日通过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14点0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11人。董事刘志祥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钱俊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杨铁成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立权先生代为出席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报告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37.6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拟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亏损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864.56万元,没有利润可供股东分配,因此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2017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开展业务和扩大生产投入的资金需求,公司2017年计划在总额度为3.3亿元人民币之内向银行及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包括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等各种形式的融资。

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签署申请授信所需要所有文书,超过以上授权范围的授信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如上述授信需要,同意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本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内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 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表决时进行逐项表决。

1.公司与关联方合肥院及其控股公司、中机五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陈学东先生、许强先生、陈晓红女士、窦万波先生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关联方国风塑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钱元美女士回避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京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刘志祥先生回避表决;10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厂房及货场的关联交易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厂房及货场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该议案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此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金融合作。由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同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该议案表决时,4名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此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09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2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翟绪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前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全文详见同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537.6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拟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亏损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864.56万元,没有利润可供股东分配,因此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摘要》审核,认为:

(1)2016年度报告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请见上交所网站)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法,其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符合惯例和市场的普遍做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监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表决时进行逐项表决。

1.公司与关联方合肥院及其控股公司、中机五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2名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国风塑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3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京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3名监事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七、《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厂房及货场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租赁厂房所支付的租赁费用的定价系遵循市场原则,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2名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摘要》审核,认为: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该项议案获得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一、《关于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2名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 二、四、六、七、九、十、十一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17-010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关联方表决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合肥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机五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陈学东先生、许强先生、陈晓红女士、窦万波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国风塑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钱元美女士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山东京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刘志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审核,认为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 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2016年的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预计2017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包括关联销售收入实际实现额和关联采购实际执行额)2.469亿元,关联交易借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

表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采购额计划 (单位:万元)

表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借款计划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简称“合肥院”),法定代表人:陈学东;注册资本:28,70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及通用设备、机电设备及备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承包、产品性能检测、咨询、服务、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科技资料出版发行、机电产品、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的销售、加工;本院及直属企业经营的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民用改装车的生产、销售、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房屋、设备租赁。注册地: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本部)总资产:169758万元,净资产:108,317万元,主营收入:58,869万元,净利润:13,796万元。

关联关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持有本公司36.82%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2、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简称“检测院”),法定代表人:陈学东;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通用机电产品的检验、测试、鉴定、认证、体系审核与咨询、标准化、技术服务;仪器仪表标定,检测新技术开发,试验装置研制和认可。(以上凡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0046万元,净资产:17,887万元,主营收入:17,751万元,净利润:7,430万元。

关联关系: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3、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简称“特检站”),法定代表人:陈学东;注册资本:428.00万元;经营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机械装备的检验、检测、失效分析与安全评定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及服务;石化、燃气、冶金、电力的工业装置的工程风险评价与控制的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与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研究、开发、试制、销售与修理。(以上经营范围除专项许可)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9,362万元,净资产:17,489万元,主营收入:10,691万元,净利润:6,035万元。

关联关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站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4、安徽省机械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机械设计院”),法定代表人:周昌农;注册资本:1,428.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机械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监理、勘察、建设工程总承包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029万元,净资产:1,623万元,主营收入:1,036万元,净利润:2万元。

关联关系:安徽省机械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5、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风塑业”),法定代表人:黄琼宜,注册资本:73944.97万元;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36号,经营范围:塑胶建材及附件、塑料薄膜、其他塑料制品、非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不含有色金属)的制造、安装和销售。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的除外)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08,886万元,净资产:141,699万元,主营收入:114,482万元,净利润:1,836万元。

关联关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钱元美女士为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6、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京博”),法定代表人:马韵升;注册资本:87,000.00万元;注册地址:博兴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发电、供热(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电力销售;煤炭批发经营;本企业内部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机电安装、房屋建筑、钢结构、化工石油设备管道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城镇工业供水、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大豆、大米、皮棉、棉籽、短绒、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木材、印刷品、通讯器材、电脑及耗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助剂)、有色金属、浆板、文化用纸、高分子材料、压延涂镀精密金属薄板、沥青、燃料油(不含危险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43,070.86万元,净资产 201,221.75万元,主营收入 162,530.82万元,净利润70948.18万元。

关联关系:山东京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志祥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7、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特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小浒;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种以不锈钢、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锆、钽等有色金属为主的石油化工设备、压力容器的研究、设计与制造;多行业的机电设备成套及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616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12,648万元,净资产:7,166万元,主营收入:3,545万元,净利润:-1,309万元。

关联关系:特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8、中国机械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五建),法定代表人:倪申举,注册资本为6,60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压力管道安装,起重机械安装,锅炉安装和改造,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中央空调及管道清洗,水处理,进出口业务。注册地址及企业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兴扬路89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40,841万元,净资产:8,889万元,主营收入:65,692万元,净利润:854万元。

关联关系:中机五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人的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原则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