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1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5日,我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的通知,针对东方润澜所持我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4月24日,东方润澜解除了以所持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75,000,000股为质押物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贷款的质押,该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东方润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37%,占公司总股本的6.12%。
截至公告日,东方润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68,34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9%,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东方润澜本次解除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22,000,000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