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世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靳文戟、潘晓峰、陈福林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金力委托独立董事朱亚媛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20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64万元(含税)。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徐世中、陈福林回避表决),占有无关联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长邵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总数20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6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82,338,938.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338,938.67元。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87,350,698.19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142,537,034.19元,减除在2016年度实施分配的现金红利30,459,248.62元(2015年度及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及2016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8,735,069.82元,可供分配的利润年末余额为190,693,413.9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208,0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共1,66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4,053,413.94元结转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制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6,946,531.85元,净利润82,338,938.67元,按照法定分配顺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16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0,693,413.94元。经提议,公司决定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208,0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16,6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4,053,413.94元结转以后年度。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良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9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经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世中、陈福林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金力、朱亚媛、袁秀国了解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与关联各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内容和金额是依据2016年度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发展计划做出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常州世竟液态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竟金属”)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世中,主营业务为液态金属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住所为常州市常武中路18-65号常州科教城智能数字产业园1-1号厂房。

常州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达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世竟金属90%和10%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持有常州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达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90%的股份,徐世中之妻、公司董事陈福林持有常州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达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10%的股份。世竟金属系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企业。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为参照公司同类采购均价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替换板系公司模切生产环节所需的模板,由于世竟金属新购进制备模具设备较先进,其制作的模具精度具有比较优势,且距离公司较近,能够及时提供服务,公司经过比较决定向世竟金属采购替换板。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投资受托方:商业银行;

●理财投资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

●理财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也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江苏公证天业验字苏公W[2017]B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碳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489.9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经碳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碳元科技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实施主体:碳元科技及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范围:为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碳元科技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7,000万元(含17,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12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四)投资期限:自碳元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碳元科技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碳元科技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会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收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碳元科技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碳元科技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碳元科技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碳元科技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5)碳元科技监事会应当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碳元科技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2)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3)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五、对碳元科技的影响

1、在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碳元科技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决策程序

碳元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碳元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碳元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碳元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并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审阅了上述议案的相关材料,就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适当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和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适当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的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600万股增加至20,8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600万元增加至20,800万元。董事会现拟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进行修改,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由15,600万元变更为20,8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江苏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为公司进行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壹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江苏公证天业”)在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出具的《2016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江苏公证天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对《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表决结果。

本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17,489.92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在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符合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489.92万元。公司会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在募投项目实施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收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碳元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2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7]B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3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489.92万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置换金额17,489.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4日出具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W[2017]E1305号),经审核认为:碳元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3月1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7,489.92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4日出具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W[2017]E1305号),经审核认为:碳元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7年3月1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已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7,489.92万元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7,489.92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和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489.92万元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规,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6日

至2017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冯宁 黄佳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