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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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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7-2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鲲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国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7.2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较多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6.86%,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材料采购款较多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9.77%,主要原因是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1.73%,原因是本期按同比例对联营企业深圳在乎传媒增加投资190万元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7.7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客户的预付货款较多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7.8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去年计提的年度奖金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4.5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去年计提的借款利息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1.1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保证金押金及垫款较多所致;

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74.16%,主要原因是全面营改增后园林业务不再计提缴纳营业税所致;

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12.26%,主要原因是本期园林业务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增加较多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0.35%,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的补助较多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75.39%,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对外捐赠款项较多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90.79%,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体量较大项目开工滞后,且大部分项目处于施工准备阶段,导致园林业务工程进度延缓。

现金流量表: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去年同期数减少62.12%,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去年同期数减少181.6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4月14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北碚静观山水项目市政管网、市政道路、土石方、平场、小区景观及公共绿化工程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暂定为3亿元。

(1)2015年3月20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北碚静观山水运动公园景观工程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461.24万元。

(2)2015年3月20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北碚静观山水野溪公园景观工程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191.99万元。

(3)2015年3月20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北碚静观山水四期景观工程(一、二标段)景观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090.32万元。

(4)2015年3月20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北碚静观山水四期平基土石方工程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852.10万元。

(5)2015年3月20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市北碚区云汉路连接线工程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635.28万元。

(6)2015年4月16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市北碚区静观山水学校土石方工程BT融资暨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76.46万元。

(7)2015年6月12日,华宇园林与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爱情谷婚文化创意主题公园项目BT融资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4478.72万元。

2、2015年7月14日,华宇园林与西秀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或“甲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1)2015年12月25日,华宇园林中标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中标金额48680万元。

(2)2016年1月21日,华宇园林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签订《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PPP模式协议书》,协议金额约4.868亿元。

(3)2016年3月2日,华宇园林与安顺华宇生态建设有限公司(SPV项目公司)签署了《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48680万元。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50180.79万元。

3、2015年9月1日,华宇园林中标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模式)项目。

(1)2015年9月,华宇园林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巴中市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PPP)项目合作协议书》,工程总投资额约为5.5亿。

(2)2016年3月3日,华宇园林与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SPV项目公司)签署了《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3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合同正在履行中,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7495.84万元。

(3)2016年3月3日,华宇园林与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SPV项目公司)签署了施工合同《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项目(陇桥河堤治理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1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4)2016年3月3日,华宇园林与巴中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SPV项目公司)签署了施工合同《巴州区津桥湖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建设项目(津桥湖北岸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4、2016年8月1日,华宇园林收到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华宇园林、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联合体中标人。项目中标金额:约3.40201亿元。

(1)2016年10月24日,华宇园林、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市合川区石庙子水库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合同金额约为34020.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86.05万元。

5、2016年10月25日,华宇园林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20亿元人民币。

(1)2017年2月27日华宇园林中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中标金额158339.9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8294.42万元。

6、2016年1月2日,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万盛经开区青年工业园区一期投融资合作建设项目中标公示”,华宇园林为该项目的拟中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约14.5亿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7、2016年12月29日,华宇园林与修文县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修文县小箐乡崇恩森林公园建设项目融资暨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约为5.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8、2017年1月10日,华宇园林与遵义红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项目投资框架意向协议书》,协议金额约为15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764.48万元。

9、2017年1月26日,华宇园林与华阴市人民政府签订了《陕西省华阴市美丽乡村建设及河道治理项目投资框架意向协议书》,协议金额约为500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鲲鹏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7-2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14时在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丽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鲲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7年4月2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且符合现行绿色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具备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三)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合法合规用途。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但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安排及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六)回售和赎回安排

本次债券可设回售和赎回选择权,回售和赎回选择权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七)增信方式

本次债券是否增信以及具体的增信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八)上市、挂牌转让场所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九)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十一)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为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增信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签署承销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五)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事宜。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准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九)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7-21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5日上午10:00,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善晓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7年4月2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且符合现行绿色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具备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三)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合法合规用途。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但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安排及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六)回售和赎回安排

本次债券可设回售和赎回选择权,回售和赎回选择权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七)增信方式

本次债券是否增信以及具体的增信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八)上市、挂牌转让场所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九)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十一)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为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7-23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且符合现行绿色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具备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三)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产业项目贷款等合法合规用途。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但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安排及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回售和赎回安排

本次债券可设回售和赎回选择权,回售和赎回选择权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增信方式

本次债券是否增信以及具体的增信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上市、挂牌转让场所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挂牌、转让。

(九)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代销方式承销。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为止。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公司根据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申报及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是否设计特殊条款、增信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签署承销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五)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相关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事宜。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准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九)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7-2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7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孙世尧《关于增加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来函提议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议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上述三项议案。上述三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董事会核查,孙世尧现持有公司117,040,00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34%,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17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三项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7-25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或“公司”)股东孙世尧提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临时提案,除增加上述三项临时提案外,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更新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7日—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7日15:00至2017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做2016年度述职报告(秦华、秦书尧、王全宁)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申请银行信用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4)逐项审议《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预案》;

(14.1)发行规模

(14.2)债券品种及期限

(14.3)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14.4)募集资金用途

(14.5)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14.6)回售和赎回安排

(14.7)增信方式

(14.8)上市、挂牌转让场所

(14.9)承销方式

(14.10)偿债保障措施

(14.11)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5)、(8)、(9)、(11)、(12)、(13)、(14)、(15)需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4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海霞 赵艺徽

联系电话:0535-4660587

传 真:0535-4660587

地址: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丽鹏路1号

邮编:264114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74;投票简称:“丽鹏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7日15:00至2017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7年5月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体如下表,拟参加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