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93,286,57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当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产销售是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位于北京、济南、海口、安吉、长白山等城市,其中北京所占比重较大。其他收入包括控股的两家香港上市公司KEE和中玺国际所带来的收入、房产租赁收入、物业管理收入、餐饮收入等。

目前,公司跟行业内规模较大企业相比,公司规模偏小,主营收入较低,综合实力与行业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但公司已取得丰富的土地储备,截至报告期末有土地储备700多万平方米,将支撑起未来稳定发展。另外,公司将一直着力于土地资源的获取,以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具体内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国际”)评定,目前公司上述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AA。

大公国际于2016年6月20日出具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6】294号),对公司及“14中弘债”、“16中弘01”、“16弘债01”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4中弘债”、“16中弘01”、“16弘债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6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述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房地产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245.09%,主要系本期销售房屋结转增加所致。

本期营业成本转上一年度增加138.78%,主要系本期销售房屋结转增加所致。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45.28%,主要系本期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大幅减少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6户,减少10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注2:KE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2016年2月17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合资子公司耀帝贸易有限公司收购KE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及其子公司,注2为KEE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收购时的子公司。

注3: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2016年本公司将北京永恒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弘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弘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弘庆祥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元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弘弘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弘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易融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弘网络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博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0家子公司进行转让,丧失控制权。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继红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继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阅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6年度工作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52,108,161.72元,比2015年度增长了245.0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048,489.68元,比2015年度下降45.28%,摊薄后每股收益0.03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33,258,881,756.23元,负债合计23,049,331,849.25元,资产负债率69.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815,620,498.46元,每股净资产1.64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6)。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048,489.68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1,081,399.65 元。

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弘股份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993,286,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4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调整会计科目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调整会计科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进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2016年度公司支付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6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20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三、四、五、九、十、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11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琪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调整会计科目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科目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7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财政部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调整会计科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调整背景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定》(财会[2016]22 号),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 及附加”,同时,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均在“税金 及附加”科目核算,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调整会计科目的公告》,本次会计科目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7-04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53,504万元;

● 本次关于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关于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2017-2018年度项目开发经营进度对资金的需要,同时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

1、公司 2017-2018年度新增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77亿元(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

2、授权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进行签批。

3、授权期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议案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在总授权额度范围内,上述被担保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7名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项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相关情况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与贷款机构签订担保协议。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对于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或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合规情况下为各级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17-2018年度预计发生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公司为该类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公司项目开发及融资的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进度,提高决策效率,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53,504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81,562.05万元的148.0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4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如意岛公司”)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偿还前期借款及“如意岛项目”一期开发建设需要,如意岛公司拟与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长城华西银行受芜湖长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发投资”)委托向如意岛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期限60个月,贷款年利率为9.5%。

抵押物为如意岛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如意岛”项目一期、二期合计面积为346.9189公顷的海域使用权证。

本公司拟为如意岛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与长城华西银行及长发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借款的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5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051052142

住所:海口市振兴路美兰区政府办公区附属大楼1楼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徽

经营范围:旅游度假区的投资、开发,景区的基础设施开发和管理,酒店管理,项目投资、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如意岛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如意岛公司资产总额为491,546.74万元,净资产为48,632.89万元, 2016年度净利润为-572.18万元。目前如意岛公司填岛正在进行中,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三、拟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20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授信债务到期之日起顺延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之日止后两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执行费、过户费、保全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如意岛公司借款资金到账后部分用于偿还前期借款,其它用于补充“如意岛项目”一期建设资金,能够加快推进“如意岛项目”一期的开发建设。

2、董事会认为:如意岛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1,653,504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81,562.05万元的168.46%。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7-050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 2017-2018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6和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7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99转9979、 010-59279979

联系传真:010-59279979

电子邮箱:magang@vip.163.com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7年4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6-041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共使用 33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7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