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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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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1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XYZH/2017CCA20229号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68,003,580.18元,扣除所得税费用198,141,188.92元及少数股东损益242,576,781.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27,285,610.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118,806.74元。

2016年度公司税后利润按如下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因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股本的50%,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分红基金计327,285,610.17。加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316,608,950.58元,加郑州百货大楼少数股东放弃股权转让收益转入2,262,924.27元;减2016年度第一期永续中期票据计提利息9,468,493.00元;减本年度发放2015年度红利55,680,826.2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1,008,165.77元。拟以2016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55,680,826.25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发放的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01%,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成长期,主业项目拓展需要重大资金支出。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实际、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盈利水平、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董事会提出了该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业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7年4月21日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并经2017年4月21日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