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6版)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中基建及装修项目由原厂房改造变更为新建厂房,固定资产建设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项目总投资额从5,001万元变更为11,777.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5,001万元不变,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筹资金。现因上述地块被划入杭温高铁建设范围,导致该项目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因此,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研发中心技改项目中基建及装修项目由原厂房改造变更为新建厂房,固定资产建设的部分内容发生调整,项目总投资额从5,001万元变更为11,777.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5,001万元不变,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筹资金。现因上述地块被划入杭温高铁建设范围,导致该项目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因此,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04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699,497.79元,上述款项已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帐,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2,23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94,641.96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根据当前发展实际情况,对之前制定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相应调整,选择温州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所在区域城市,实施地点根据未来信息化布局变化灵活调整;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完成日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目前公司已按照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和系统集成共享,但近年来,外部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移动支付、大数据、智能制造逐渐向传统行业深入渗透,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业务发展进行相应调整,信息系统建设的重心将转向供应链信息化改造、线上线下全渠道发展、智能仓储平台搭建。基于以上原因,为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拟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五、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基于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具体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加快供应链反应速度,发挥大数据作用,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水平,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予以延长。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客观判断,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效用,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监事会对本次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现有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方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及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05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699,497.79元,上述款项已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帐,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02,23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94,641.96万元,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研发中心技改项目计划在公司浙江温州总部现有鞋类科技研究院的基础上,进行科技创新型皮鞋以及数字化研发两项研发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001万元。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从浙江省永嘉县东瓯工业区奥康工业园变更到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工业园“工201306地块”,在该地块部分区域打造集国家级鞋类检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产品开发中心于一体的研发创业园。项目总投资额从5,001万元变更为11,777.50万元,包括基建及装修7,691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3,321万元、其他费用765.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额5,001万元不变,不足部分使用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完成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后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完成日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四、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原因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应对市场环境和消费升级的快速变化,公司对相关业务结构进行了调整,通过新设的商品规划系统负责项目需求的整理和设计,期间因国内外研发理念、研发技术的进步和知识更新较快,为确保项目产生预期效果,相关方案设计经过反复论证和调整,导致项目进展比较缓慢。

公司原计划在新地块(工201306地块)部分区域打造集国家级鞋类检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产品开发中心于一体的研发创业园。现根据《温州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上述地块被划入杭温高铁建设范围,导致该项目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因此,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如后续选定其他建设地点,则以自有资金投入。

鉴于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短时期内无法确定合适的建设地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保证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4,786.2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期将通过对现有研发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强与海外研发团队和国内科研机构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后续有关研发支出,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未来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效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监事会对本次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做出的决定,该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更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0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号的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699,497.79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84,339,497.7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500万元偿还部分银行借款,该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实施完毕。

3、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投资电子商务运营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其投资电子商务运营项目,该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支出90,136,678.07元(含利息收入)。

4、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次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已实施完成。

5、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9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的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共计14,100万元。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35,136,678.07元,可使用超募资金金额189,174,059.52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剩余超募资金189,174,059.52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的相关规定。

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公司已承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0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15号)的核准,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699,497.79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150001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及募投项目闲置资金已使用金额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9,500万元、投入电子商务运营项目9,013.67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9,1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1)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可能会有潜在的市场波动,导致投资理财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同证券事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营业务正常进行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其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7-008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内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4月26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7年4月28日下午通过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15:30—17:0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4月28日上午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也可以在2017年4月28日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7-67915188

传真:0577-67288833

E-mail:aks@aoka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2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2日

至2017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7年4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 9:00 到中午 12:00,下午14:00 到下午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17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电话:0577-67915188

传真:0577-67288833

邮箱:aks@aokang.com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