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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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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3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骆和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上年期末增长869.71%,主要原因是: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期末增长39.28% ,主要原因是:应收的押金及保证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上年期末增长92.06%,主要原因是:业务快速发展,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上年期末增长40.47%,主要原因是:随融资渠道的拓展,较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上年期末增长41.65%,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应交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上年期末增长56.99%,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券应付利息尚未到支付期,计提的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上年期末增长234.5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付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及应付客户保证金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上年期末增长534.30%,主要原因是:待转销项税额重分类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8.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92,930.11万元,占营业总收入74.48%,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2)报告期内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25.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商业保理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49.92%,主要原因是:随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而增加的成本。

(4)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10.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应交的流转税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58.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05.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增加及对外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595.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70.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12.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08.8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报告期内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21.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客户保证金增加。

(3)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33.73%,主要原因是:随本期销售收入增长,支付的采购款增加。

(4) 报告期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0.00%,主要原因是:支付的商业保理款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67.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相应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

(6)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1.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随业务增长,支付的费用增加。

(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2.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的采购款、税费及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46.92%,主要原因是: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9)报告期内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25.28%,主要原因是:收到的理财产品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

(10)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369.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股权投资及购置理财产品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1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5.8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2)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353.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员工限制性股票购置款及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增加。

(13)报告期内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432.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

(14)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63.15%,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增加。

(15)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615.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人数为50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为1584.32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1.02%。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1584.325万股股份的登记手续,2017年3月30日首次授予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017年1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创意”)与珠海英扬传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喜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英扬传奇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英扬”)共同签署了《广东英扬传奇广告有限公司出资转让协议书》,决定通过受让原有出资的方式,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449.5万元受让珠海英扬传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英扬22.5%的股权,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449.5万元受让珠海喜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英扬22.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搜于特创意持有广东英扬45%的股权,并已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3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36: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华中区域各项业务的开展,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在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总部的框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37:关于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的公告》。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5,000万元人民币对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20,000万元人民币。

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038: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轲怀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轲怀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五、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通过《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因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正。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就股权激励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章程修订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新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搜于特: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轲怀军先生简历

轲怀军,男,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至2015年4月先后担任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绍兴市兴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厦门瑞悦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轲怀军先生通过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轲怀军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位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搜于特公告编号:2017-03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推动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华中区域各项业务的开展,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荆门高新区”)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项目。2017年4月25日,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总部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明确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2、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总部的框架协议》。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兴隆大道238号

负责人:周俊杰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1、 项目建设内容

乙方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甲方辖区内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项目。

2、 项目建设选址

项目选址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具体地址为春晖路与凤凰三路交汇西南角地块(该宗地四至界限以规划红线图为准)。地块面积约66亩,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3、 项目建设主体

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新设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承担乙方华中区域总部的相关职能,承受本框架协议的相关权利、义务。

4、 甲方权利、义务

(1)关于土地出让

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招拍挂方式,安排出让上述商住用地,由乙方项目公司通过竞买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与受让方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关权利、义务。

(2)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乙方项目公司建设该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的“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零收费政策”执行。

(3)关于基础设施

甲方负责项目用地地面附着物的拆迁工作,负责协调将施工用水、电、路通达至项目用地红线外50米范围内。

(4)关于项目服务

甲方对该项目实行专班、全程服务,负责协助乙方项目公司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规划、建设、人防、消防等报批手续;负责帮助乙方项目公司协调解决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的相关纠纷,为乙方项目公司创造良好的环境。

(5)关于扶持政策

甲方直接认定乙方项目公司及目前已成立运作的乙方控股子公司湖北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浚通公司”)为总部企业,从2017年度起享受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创新发展十项政策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荆文〔2017〕11号)中“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六条措施”的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高管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

乙方项目公司建设所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区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政府购买办法〉的通知》(掇财发〔2017〕9号)文件执行。

若甲、乙双方在8年政策周期内履约顺利,在省市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续签合约享受同样政策支持。

5、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大力推动项目公司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建设用地的投标工作,竞买成功后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2)乙方确保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安全等要求,所有排放指标达标。

(3)乙方确保该项目投入及产出效益达到甲方对招商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最低要求。

四、 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要成为中国具有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为此,公司在休闲服饰品牌运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创意设计、商业保理和对外投资等各个业务领域在全国大力拓展。为利于公司拓展各项业务,并对各项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公司拟在全国不同区域建设区域总部。这是公司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实施的重大部署。公司经多次考察并与当地政府协商,拟在湖北荆门市建设华中区域总部。

湖北荆门市,地处中国的地理中心,素有“荆楚门户”之称,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城市,也是华中重要的货运物流枢纽和连接成渝城市群的重要通道。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使荆门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中部最有活力、最有潜力的城市之一。荆门在纺织服装产业方面也初具规模。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良好高效的政府服务以及初具规模的产业基础,有利于发挥华中区域总部的辐射作用,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华中区域总部,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华中区域业务的拓展和管理。

五、 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未来取得建设区域总部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市场竞拍程序,能否竞拍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调整影响,未来项目的实施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建设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区域总部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7-038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搜于特”)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5,000万元人民币再次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供应链”)进行增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2016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对搜于特供应链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搜于特供应链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85,000万元人民币,该次增资已于2017年1月3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5,000万元人民币对搜于特供应链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搜于特供应链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2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前后,搜于特供应链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一楼009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3月31日,搜于特供应链资产总额133,688.8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9,888.60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192,930.11万元人民币,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90.1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事项的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本次向搜于特供应链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增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根据2016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50,000 万元,其中120,000万元用于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供应链管理公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供应链管理公司进行增资,是公司落实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举措。

2、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搜于特供应链增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要求,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战略转型步伐,快速扩大公司新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