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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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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伍超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天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世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于本报告期较大的净利润增幅,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增长。

公司名称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伍超群

日期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毅先生主持。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公司监事会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额度:授权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四家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额度纳入公司总现金管理额度计算。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潍坊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恒泰”)、柳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恒泰”)、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对上述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授权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四家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的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现金管理资金可滚动使用。四家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额度纳入公司总现金管理额度计算。

2、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的期限为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子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范围

本次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4、实施方式

上述四家子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分别对投资理财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批准程序,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子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子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子公司将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2、公司财务部及各子公司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全资子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该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授予一定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回报股东。公司监事会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范围包括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027 公司简称:千禾味业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