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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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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俞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建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建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美年大健康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以下简称“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涉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通知》(商反垄监察函[2016]70号,以下简称“《立案调查通知》”)。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涉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商务部反垄断局尚在审查中。

2、公司于2016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3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2)。

2016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22日核准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1537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推进慈铭体检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工作,待商务部审核结束后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行政许可文件的审查。

3、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容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等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保险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亿元,持有其2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进程中。

4、2016年2月23日,美年健康、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下属子公司广州美年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牟元茂分别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爱康国宾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为美年大健康等5名被告共同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并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00万元。

广州美年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就管辖权问题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该管辖异议作出最终裁定,裁定本案由朝阳法院继续审理。截至2017年3月23日,法庭已安排第一次证据交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下一次证据交换或开庭的传票。

5、2016年5月17日及2016年5月2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美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及美年大健康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资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爱康网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认为美年大健康、上海美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及王海峰等4名被告共同侵犯了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5,300万元。

王海峰就管辖权异议的驳回裁定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案已于2017年3月1日进行庭前会议并交换证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

6、2016年5月20日公司诉北京蓝鲸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刘瑞刚侵犯名誉权案件将其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目前开庭日期待定。

7、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截至2016年9月23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海信托-美年健康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累计以大宗交易购买方式受让北京凯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票7,000万股,成交均价为13.25元,成交金额为92,750万元,已完成过户,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9%。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2016年9月24日起12个月。

8、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62号)、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110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注册。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4亿元,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8亿元。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2017年4月20日,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4亿元已完成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额到账。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7-028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健康”、“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熔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到期,经协商一致,不再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徐可先生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健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并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协议。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5月15日下午14:30 在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7-030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到期,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涉及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公告编号:2017-031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资管”)、丝路华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华创管理”)、丝路华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路华创资本”)、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投资”)、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汇证券”)、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投”)签订《关于上海健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投资上海健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亿投资”或“并购基金”),该并购基金主要投资“美兆”品牌体检中心。

2、并购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50,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天亿资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丝路华创管理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银河金汇证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3,300万元人民币,丝路华创资本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长城国投作为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200万元人民币,天亿投资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

3、天亿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天亿资管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亿投资、天亿资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4、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俞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美玲女士、徐可先生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上海天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华山路2018号2502-25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熔

成立时间:1998年3月9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亿投资股权结构图如下:

天亿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系俞熔先生。

天亿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1,777,40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22%,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亿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

2、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鳌山路2号13幢109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8月3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

天亿资管股权结构图如下:

天亿资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系俞熔先生。

天亿资管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187,505,6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74%,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亿资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非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丝路华创资本(北京)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层903C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善波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丝路华创资本股权结构图如下:

丝路华创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2、丝路华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3B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善波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丝路华创管理股权结构图如下:

丝路华创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丝路华创管理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

丝路华创资本与丝路华创管理均受丝路华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控制,故双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岩武

成立时间:2014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银河金汇证券股权结构图如下:

银河金汇证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4、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40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3万元

法定代表人:桑自国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对私募股权基金、采矿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能源、信息传输业的投资与投资管理;投资顾问、项目策划、财务重组的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经营管理;贷款、担保的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长城国投股权结构图如下:

长城国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

三、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一)各合伙人入伙前的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健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9幢311室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规模: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天亿资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90万元人民币,俞熔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10万元人民币)

(二)各合伙人入伙后的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等文件,同意普通合伙人天亿资管在并购基金的出资额由9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00万元人民币,新增合伙人天亿投资受让俞熔先生持有的并购基金21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俞熔先生退伙,同时同意吸收丝路华创管理、丝路华创资本、美年健康、银河金汇证券、长城国投为新合伙人,并变更丝路华创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并购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引入新合伙人后,并购基金总规模变更为人民币50,200万元,出资额可分期缴纳,自合伙协议签署后两年内缴足,具体由各合伙人协商确定。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期限:并购基金的投资期限为4年,自首期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算。并购基金的投资期限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1年为退出期。合伙企业应在首期实缴出资到位之日起3年内完成投资,在剩余1年内完成管理及退出的全部运作流程。未经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同意,投资期和退出期不得延长。

2、投资范围:投资目标公司从事“美兆”品牌体检中心开设项目。

3、管理费收取:以该并购基金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化1.5%费率收取管理费,其中丝路华创管理收取0.8%/年,天亿资管收取0.7%/年。

4、投资顾问:公司将作为并购基金的投资顾问,以该并购基金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年化0.5%费率收取投资顾问费。在投资期限内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为准。

5、并购基金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丝路华创管理担任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管理运营的具体事宜,委派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为俞熔先生。普通合伙人天亿资管与执行事务合伙人丝路华创管理对合伙企业的公章、相关证照等进行共管。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为本合伙企业的决策权力机构,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并由合伙人通过出具委派函件委派。其中:丝路华创管理委派1名,长城国投委派1名,天亿投资委派3名。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会议所议事项,需经代表实缴出资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方可做出决议。

6、合伙企业投资期限届满时的收益分配:

(1)首先,可供分配的资金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返还其全部实缴出资并使其当年度按年化收益率达到6.65%(单利)。上述分配完成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即不再享有任何合伙权益并从合伙企业中退伙。

(2)其次,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后,其按照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值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返还其全部实缴出资并按年化10%(单利)收益率向其分配收益。上述分配完成后,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即不再享有任何合伙权益并从合伙企业中退伙。

(3)最后,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回报后,剩余的投资收益首先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返还其全部实缴出资,如再有剩余,则普通合伙人及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按照10%:90%进行分配。

7、特别约定:

在投资期限届满分配时,如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整个投资期内的本金无法全部收回或收益率低于年化6.65%(单利)时,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应首先将其从有限合伙企业获取的收益回拨并由合伙企业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收回全部本金且收益率达到年化6.65%(单利);如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在整个投资期内的本金无法全部收回或收益率低于年化10%(单利)时,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在满足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本金及年化6.65%(单利)收益率后,应将其从有限合伙企业获取的收益回拨并由合伙企业向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收回全部本金且收益率达到年化10%(单利)。

8、退出机制: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实现并购基金投资退出,或通过有限合伙份额收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9、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现金形式出资。

六、天亿投资、天亿资管特别承诺

为避免及解决本次交易可能带来的同业竞争问题,天亿投资、天亿资管将在协议签署前出具书面承诺,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承诺并购基金的每个投资标的在完成出资或股权交割之日起的60个月内,将其所持有的投资标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并严格履行该等资产注入所需的各项法定程序,如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将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与专业投资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共赢机制,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合理降低公司前期开设体检中心的成本,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在标的公司运营一定时期后,或在有盈利的情况下选择装入上市公司,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并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拟用于投资从事“美兆”品牌体检中心开设的目标公司,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规模效应,与天亿投资及天亿资管共同投资有利于扩大并购基金投资规模,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健康体检行业的地位,加快公司行业整合步伐,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存在的风险

银河金汇证券设立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受托管理资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并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面临并购基金投资的标的公司运营管理未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天亿投资、天亿资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分别为17,291.8元、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先确认,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拟用于投资从事“美兆”品牌体检中心开设的目标公司,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规模效应,与天亿投资及天亿资管共同投资有利于扩大并购基金投资规模,有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健康体检行业的地位,降低投资并购的风险,加快公司行业整合步伐,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且天亿投资及天亿资管将出具承诺,承诺并购基金每个投资标的在完成出资或股权交割之日起的60个月内,将其所持有的投资标的股份注入公司,并将严格履行后续资产注入所需的各项程序,如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将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亦未违反其相关承诺。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并购基金。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下转191版)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17-029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