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89 公司简称:中国重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胡问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伟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1.12%,主要系:1、2017年第一季度,在全球航运市场小幅反弹的带动下,下属主要船舶制造企业完工量明显增长;2、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加大;3、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通过下属船舶制造企业重组整合落实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任务,部分企业亏损面收窄;4、扎实推进降本增效,稳步开展智能制造等高效制造模式,全力压降应收账款与存货两金余额,各经营板块毛利率同比向好。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9.82倍,主要系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包括大额处置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上年同期,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转让了下属子公司重齿公司、陕柴重工100%股权,获得的2.43 亿元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3)报告期末,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金为12.03亿元,主要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转固后,国拨资金由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所致。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转为国有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公司将军转民贷款贴息等性质的政府补助计入经常性损益,因此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小于利润表中确认的政府补助金额。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损益表主要科目及重大变动分析

(1)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5.31亿元,同比上升4.21%;实现利润总额2.87亿元,同比上升65.78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亿元,同比上升31.12 %。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季度财务预算控制目标。

(2)2016年度,公司完成了六家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上年同期公司损益表数据包含重齿公司、陕柴重工1-2月份经营业绩,宜昌船柴、河柴重工、齐耀控股、武汉船机1-3月份经营业绩,在上年同期对比数据未做调整的情况下,合并范围的变化导致损益表部分科目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

(3)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7,166.46万,主要系下属部分子公司本期利息支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4)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89.84%,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完成了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转让下属子公司重齿公司、陕柴重工100%股权事宜。在考虑期间损益影响后,转让评估值与被转让子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差额2.43亿元计入投资收益。

3.1.2 报告期其他科目及重大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本公司应收股利余额为0,主要系上年期末下属子公司原持有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财务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过渡期间损益,本报告期,公司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收到财务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

(2)报告期末,本公司应交税费下降75.6%,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本年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多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5亿元,同比增加20.74亿元。主要原因系下属部分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7亿元,同比增加66.67亿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下属部分子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船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390,000万元,中船重工集团、大船投资和武船投资分别以人民币316,000万元、47,000万元和27,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问鸣

日期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