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17-01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15:3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比较关注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现将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于2017年4月20日15:30-16:3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董凤华女士、财务总监胡建忠先生参加了本次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投资者关心的主要问题是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就此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答复,具体回复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并参照《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5,309,909.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610,080.49元;母公司利润总额21,748,345.61元,实现净利润18,215,355.1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21,535.51元,2016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393,819.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69,674.66元,2015年度未向股东分配利润,则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163,494.27元。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 12 月 31 日股本240,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8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4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租赁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业地产投资建设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昌吉汇嘉时代购物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于2018年开业运营,项目投资建设总额预计为28,615万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及装修装饰工程,该项目目前处于项目设计、筹备阶段。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和两家全资子公司共出资18,000万元,与两家合伙企业共同设立乌鲁木齐汇嘉时代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为准)。3、公司与宁波杉杉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乌鲁木齐杉杉汇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本公司拟出资12,000万元,进行奥特莱斯项目开发运营事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感谢各位投资者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