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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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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于泳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高刚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建筑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建一局五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域担任总经理,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现任深圳装饰行业协会会长、首都师范大学客座教授及硕士生导师、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出版发行的著作包括:《建筑装饰标准施工工艺》、《建筑装饰标准施工图集》、《建筑装饰环保施工标准》、《中国装饰三十年》等。其主导研发的生产力要素信息管理优化系统(PFM),装饰行业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装饰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应用系统等获得多项全国工程建设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奖一等奖。

高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昇平先生,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汕头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曾任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汕头大学工学院副院长、汕头轻工装备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汕头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按汕头大学办学模式,该职务属聘任制,无行政级别,不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系列管理)、汕头大学“智能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荣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李嘉诚基金会卓越教学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培养对象、汕头市优秀拔尖人才和“十佳青年科技带头人”称号等荣誉。

李昇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小清女士,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宣传部副部长、资产管理系系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务管理系主任;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深圳市燕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荣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优秀教学质量奖”荣誉。

刘小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年5月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及候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1栋6楼宝鹰文化大讲堂。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

10.01、选举古少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02、选举古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03、选举钟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04、选举于泳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1、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1.01、选举高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李昇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刘小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选举余少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2.2、选举陈贵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议案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10.1项议案4名非独立董事、11.1项议案3名独立董事选举、12项议案2名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4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提案1-9项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提案10、11、12项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3)选举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及电邮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胡兰萍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21)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48500005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914,887.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20,332,829.1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4,830,616.38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263,101,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4,057.4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增发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基数进行分配。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即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遵守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又考虑到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回报问题。

具体详见《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2017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余少潜先生、陈贵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监事胡兰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余少潜先生: 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博士。第八届、第九届广东省青年联合会委员,深圳市龙岗区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历任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经理,深圳市公众高尔夫球场管理中心副主任、深圳市龙岗体育公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拟任本公司监事。

余少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监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贵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深圳建筑实业公司技术员、项目经理、工程处主任,深圳市宝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高级项目经理、工程部副经理,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程管理五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陈贵涌先生持有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0.31%股权,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8,510,535股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监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财务概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 48500005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914,887.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20,332,829.11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64,830,616.38元。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263,101,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4,057.4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增发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公司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基数进行分配。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吴柳青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吴柳青女士将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柳青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计。

吴柳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监事任职资格。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