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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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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6版)

(一)公司冶炼企业每年需要采购大量的金精矿、铜精矿原料。在原料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西峡金泰矿业有限公司、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按合同要求稳定地向公司提供了所需的冶炼原料。

(二)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经协商签署了《委托精炼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的合质金全部委托公司统一进行精炼,年加工量约为10吨。合同规定:合同自200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如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

(三)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协商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为了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合同约定公司将自己生产的精炼金全部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均价扣除一定费用后销售给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本合同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如到期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

(四)由于国内原料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委托有进出口许可的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金精矿原料,由中原黄金冶炼厂按进口批次和当时的市场价格加一定的服务费用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签订代理采购合同。

(五)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拥有黄金行业唯一的黄金设计院和黄金研究院,部分企业具备较强的工程施工能力、设备制造和加工能力,因此将通过招标等方式参与公司的部分建设项目。

(六)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依托上海浦东较好的税费优惠政策扶持和良好的金融服务支持,办公场所贴近有色金属贸易交易集散地,利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优势,能更快捷地获得市场信息和市场资源。因此公司部分企业与其签订了铜精粉销售合同。

(七)公司设立后,需要由河南中原黄金实业发展中心、陕西东桐峪黄金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河北峪耳崖黄金实业发展中心提供生产辅助、生活后勤及房屋租赁等必不可少的服务。

(八)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5年6月,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融资、存款等结算业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结算账户上各类存款月最高余额(含累计结算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乙方为甲方提供月贷款余额(含累计贷款利息)最高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和集团公司及其他成员单位在乙方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的利率,按照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执行;同时既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也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公司其它成员单位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贴现利率,同时也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公司其它成员单位提供的贴现利率。甲方自主拥有票据的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向甲方收取,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同时也不高于乙方向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和乙方向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标准。

以上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148.43亿元,金融业务相关的收取利息和支付利息关联交易金额为0.90亿元,累计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149.33亿元。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7-005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太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太平)、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嵩县金牛)、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嵩原冶炼)。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鑫)为安徽太平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嵩县金牛提供2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500万元人民币;为嵩原冶炼提供2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贷款的反担保情况

嵩原冶炼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太平、嵩县金牛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湖北三鑫为安徽太平提供贷款担保5,000万元

安徽太平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及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需向建行等当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5000万元,期限2年,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湖北三鑫拟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安徽太平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二)为嵩县金牛提供贷款担保25,000万元

嵩县金牛2016年办理的贷款将于2017年陆续到期并归还,根据嵩县金牛目前资金情况,仍需重新办理到期贷款的续贷,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嵩县金牛拟向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1年,执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嵩县金牛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

(三)为嵩原冶炼提供贷款担保25,000万元

嵩原冶炼原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17年陆续到期。嵩原冶炼拟向嵩县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洛阳老城支行、兴业银行洛阳分行、中信银行洛阳分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2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3年,贷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拟为上述25,00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上述三项担保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魏山峰先生、王晋定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董事杨奇先生、宋鑫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职权;独立董事翟明国先生、刘纪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周立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职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太平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太平

湖北三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太平为湖北三鑫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4700万美元,注册地为安徽省淮北市前常铁矿,法定代表人为梁中扬,其经营范围为铜矿开采和销售。股权结构分别为:

1.湖北三鑫

2.安徽太平

安徽太平主要财务指标:

安徽太平在中国建设银行的信用评级为10级。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安徽太平资产负债率为59.59%,湖北三鑫累计为安徽太平提供担保8,000万元。

(二) 嵩县金牛

嵩县金牛为公司控股60%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4,500万元(壹亿肆仟伍佰万元整),注册地点为河南嵩县大章镇东湾村,法定代表人为赵英豪,经营范围为金矿开采、冶选、生产、销售,汽车修理(仅限分公司经营)。股权结构为:

嵩县金牛主要财务指标:

嵩县金牛信用等级为A,本次担保实施后,资产负债率为87.86 %,公司累计为嵩县金牛贷款担保25,000万元。

(三)嵩原冶炼

嵩原冶炼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0万元,注册地点为河南嵩县饭坡乡饭坡村郭凹组,法定代表人为廖忠义,经营范围为黄金、白银、金精矿及其它有色金属矿的收购、冶炼、加工生产;工业硫酸的生产;黄金、白银、阴极铜、铜精粉、工业硫酸、焙烧渣的销售及黄金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

嵩原冶炼主要财务指标:

嵩原冶炼信用等级为2A。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嵩原冶炼资产负债率为100.21%,公司累计为嵩原冶炼提供担保15,00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675,54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贷款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贷款担保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675,54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2%,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7-006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二)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三)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四)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五)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确认的《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六)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七)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八)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九)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提名朱书红先生和王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赫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书红,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铝业公司巡视组组长;现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王晓梅,女,汉族,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EMBA,政工师,经济师。曾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王赫,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苏尼特金曦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现任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