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73 公司简称:卧龙地产 债券代码:122327 债券简称:13卧龙债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嫣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群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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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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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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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资产负债类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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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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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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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2017年一季度,公司无新增土地面积;公司开工面积为0,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动;公司竣工面积为18967.4平方米,同比下降50.48%;公司房地产项目签约销售面积为52197.54平方米,同比下降18.56%%;公司房地产项目签约销售金额为38962.27万元,同比下降12.16%。
公司房地产出租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将墨水湖置业一处沿街商铺对外出租,面积为574.12平方米。
(2)截止2017年3月31日, 清远B区商铺出租面积9970.87平方米,出租率100%,一季度出租收入29.22万元;清远A区商铺出租面积4867平方米,出租率49.55%,一季度出租收入18.36万元;清远沿街商铺出租面积159.76平方米,出租率1.79%,一季度出租收入2.87万元;天香华庭沿街商铺出租面积1739.42平方米,出租率19.53%,一季度出租收入3.65万元;墨水湖置业沿街商铺出租面积574.12平方米,出租率3.72%,一季度出租收入7.2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13 卧龙债”的说明:
2014年9月23日,公司发行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资金59,520.00万元,使用比例为100%,其中,保障性住房代建项目投入19,520万元,已使用19,520.00万元,使用比例为100%;“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建设项目投入40,000万元,已使用40,000万元,使用比例为100%。
(2)截止2017年3月31日,浙江卧龙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
(3)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接实际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2日对外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2017年4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 2017 】04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截止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与回复,并已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嫣妮
日期 2017.4.2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