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2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薛志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0,529,170.65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281,353.3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8,259,151.69元,扣除2016年度提取盈余公积5,052,917.07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3,735,405.27元。资本公积1,268,955,079.75元(母公司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4,215,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手续。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高2016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预案》
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税前)方案如下:董事长薛志勇先生64.68万元,董事、总经理吴咸发先生125.14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谭永忠先生107.62万元,董事李亚丹女士35.58万元,副总经理郑彤先生122.05万元,副总经理李军女士127.04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宁晁先生76.12万元,副总经理肖新乔先生108.18万元,副总经理张军先生107.67万元,职工监事王琼女士39.1万元;2016年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关联董事薛志勇、吴咸发、谭永忠、李亚丹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制定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活动均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执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较为严格和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提请董事会审批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孙公司自本次董事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年度董事会止,继续为购买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孙公司所开发商品房的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按揭担保事项属于商品房销售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行业惯例,此类担保是必需的,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对外担保的预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2017年整体经营计划,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批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在额度范围内的对外担保。具体如下:
(1)自2017年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26,500万元人民币。
(2)自2017年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对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公司或为公司下属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预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批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且不超过公司同期融资平均成本的前提下,通过相关银行获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周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结合2016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05亿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提请审批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的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周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预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预计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电建地产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60亿元,担保费率按年千分之三执行,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担保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薛志勇、秦普高、周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预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270天。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预案》
提请股东大会审批调整公司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标准,外部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10万元每年,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调整为15万元每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滨、刘红霞、梁伟、彭忠波、刘异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编号:2017-024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桂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0,529,170.65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281,353.3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8,259,151.69元,扣除2016年度提取盈余公积5,052,917.07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3,735,405.27元。资本公积1,268,955,079.75元(母公司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4,215,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实施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特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较严格的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2016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提请董事会审批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孙公司自本次董事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年度董事会止,继续为购买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孙公司所开发商品房的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对外担保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获取股东委托贷款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网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26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中的现金分红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公司在2016年7月7日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但已于2016年9月7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未来12个月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2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批2017年度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公司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的所需担保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对外担保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实施公司2017年整体经营计划,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批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在额度范围内的对外担保。具体如下:
(一)、自2017年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26,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1、同意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
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
2、同意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0万元提供担保。
3、同意为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30,000万元。
同意为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230,000万元提供担保。
4、同意为武汉南国融汇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融汇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20,000万元;
5、同意为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
6、同意为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76,5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76,500万元;
7、同意为南京泛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南京泛悦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20,000万元。
如上述金融机构、下属公司发生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金融机构、其他下属公司。
(二)、自2017年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对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1、同意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2、同意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如上述金融机构、下属公司及担保公司发生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金融机构、其他下属公司及其他担保公司。
(三)、公司为下属公司及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下属公司及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至2018年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担保额度总额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五)、具体实施时,将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审批对子公司及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宁晁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场地出租;百货、建材的批发零售。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场地出租;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3,165.85 万元,负债总额137,206.99万元,所有者权益25,958.86万元。
2、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肖新乔
(4)注册资本:陆亿肆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批零兼营;装饰工程设计、咨询;仓储;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管理;会议展览;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34,553.29万元,负债总额257,078.93万元,所有者权益77,474.36万元。
3、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13号
(3)法定代表人:李军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8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园林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酒店管理。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1,006.68万元,负债总额250,833.67万元,所有者权益173.01万元。
4、武汉南国融汇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融汇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329号
(3)法定代表人:郑彤
(4)注册资本:叁亿玖仟贰佰壹拾伍万元整,公司持有其51%股权。
(5)经营范围:商业经营管理;场地出租;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零兼营;装饰工程设计;房屋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仓储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管理;会议展览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融汇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59,111.41万元,负债总额222,492.58万元,所有者权益36,618.83万元。
5、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41号
(3)法定代表人:李军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国商业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及房地产开发;场地出租;会议展览;商品展示促销;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家具的开发、销售;酒店投资、设计与建设;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物流园建设;市场营销策划。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5,985.87万元,负债总额78,949.16万元,所有者权益27,036.72万元。
6、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附37号
(3)法定代表人:谭永忠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服装、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对酒店投资;园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6)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昌晟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47,832.32万元,负债总额244,788.49万元,所有者权益3,043.84万元。
7、南京泛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泛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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