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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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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9版)

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现金总额/发行价格。

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应补偿的现金=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资产减值补偿已补偿的股份数×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应考虑金一文化承诺期分红、配股等因素影响并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方各方应按照第2条第(3)款约定的比例承担各自应补偿的股份和现金。

资产减值股份补偿的实施参照本协议第2条第(5)款、第2条第(6)款及第2条第(7)款的安排进行。

业绩承诺方应在金一文化董事会作出补偿决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第2条第(3)款约定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金一文化指定账户进行补足。

三、越王珠宝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15年-2016年越王珠宝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累计净利润为16,633.42万元。

承诺的业绩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合赢投资承诺的越王珠宝2016年度的业绩已实现。

本说明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7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实施日期

实施日期: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二)修改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该规定调整。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 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 科目变更

(二) 影响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资产总额、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6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2016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7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授信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于2016 年 2 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于 2017 年 2 月到期。上海金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于2016年4月向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无锡农商行江阴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于2017年4月到期。金一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无锡农商行江阴支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为人民币8,000万元,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票据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金一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为江苏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上海金一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上海金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现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金一拟将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担保金额相应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申请及变更事项。

公司、上海金一、金一珠宝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上海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营业范围: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电子产品、钟表的销售,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上海金一70.2%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金一的资产总额为58,920.31万元,负债总计42,149.76万元,净资产为16,770.5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58,160.97万元,利润总额4,151.43万元,净利润为3,106.3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上海金一的资产总额为71,495.80万元,负债总计57,773.93万元,净资产为13,721.86万元;2017年1-3月营业收入为38,953.01万元,利润总额-5,931.53万元,净利润为-4,448.69万元(未经审计)。

(二)公司名称: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5日

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小湖路

法定代表人:钟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其他工艺品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设计、销售;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金一珠宝10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一珠宝资产总额为86,484.79万元,负债总额77,842.59万元,净资产为8,642.2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47,354.93万元,利润总额为696.45万元,净利润为520.6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金一珠宝资产总额为78,229.76万元,负债总额69,639.21万元,净资产为8,590.55万元,2017年1-3月营业收入为24,072.17万元,利润总额966,10万元,净利润为724.55万元(未经审计)。

(三)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洪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珠宝51%的股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158,316.10万元,负债总额118,467.35万元,净资产为39,848.75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60,187.71万元,利润总额3,295.98万元,净利润为2,365.26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166,047.94万元,负债总额124,925.25万元,净资产为41,122.69万元;2017年1-3月营业收入为39,132.14万元,利润总额1,706.56万元,净利润为1,273.94万元(未经审计)。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债权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无锡农商行江阴支行、上海银行南京分行、光大银行虹口支行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8亿元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上海金一、金一珠宝、江苏珠宝此次申请授信或授信变更事项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4月26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7.22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124.61%,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6.0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8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宝康、陈宝芳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广亦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亦禾”)、南京德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和”)、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二年教育”)、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美行”)、山东鲁滨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滨首饰”)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2016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19.94 万元。

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17年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销售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3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1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527万元,向关联人采购总额不超过73万元。

2016年度,向关联人提供劳务716.45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租赁603.49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宝康、陈宝芳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予以回避。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事项有效期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结束。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投资”)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绍兴市延安路43号1楼101-105室

3、法定代表:陈宝芳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宝康及公司董事陈宝芳分别持有该公司50%股份,且分别担任该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

7、履行能力分析:越王投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24,131.15万元,净资产 912.02万元,2016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32.00万元,净利润-76.74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二) 南京广亦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洪街18号

3、法定代表:徐建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27,323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百货、服装、鞋帽、五金、家用电器销售;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苏麒安持有南京德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和”)86.21%股份,南京德和持有广亦禾100%股权,因此苏麒安为广亦禾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

7、履行能力分析: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31,088.86万元,净资产19,087.00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1,240.75万元,净利润-1,434.8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南京德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洪街18号

3、法定代表:徐建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万元

5、经营范围: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设施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百货、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苏麒安持有南京德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和”)86.21%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

7、履行能力分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总资产30,562.44万元,净资产5,461.21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407.51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 深圳市聚美行珠宝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布澜路中盛科技园9号厂房8楼

3、法定代表人:熊涛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5、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黄金、铂金、K金、钯金、白银、珠宝首饰、翡翠、宝石、镶嵌饰品的加工生产与购销

6、关联关系:聚美行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智造”)25%股权,为金一智造少数股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规定关联关系情形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视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一智造的关联人。

7、履行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6,450.91万元,净资产633.37 万元,2016 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05.48万元,净利润2.98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五) 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3号3幢8627D室

3、法定代表人:于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77万元

5、经营范围:科技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互联网教育技术开发;礼仪培训;企业管理培训;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与中介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研;投资咨询;代理、制作、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宝康担任该十二年教育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

7、履行能力分析:该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9,215.69万元,净资产9,104.35万元,2016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2,733.66万元,净利润1,212.00 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六) 山东鲁滨首饰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滨州市渤海七路599号

3、法定代表人:刘慧兰

4、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万元

5、经营范围:图书、期刊的零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音像制品零售(按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年检规定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金银饰品、珠宝首饰、玉器、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发行时间满一年的普通纪念币、金银纪念币和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装饰的流通人民币、工艺品、日用品的销售;金银制品的维修、加工;服装、玩具、儿童用品(不含食品、乳制品)、化妆品的销售;家纺、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电器、家具、家居用品、文化用品的销售;艺术品展览(不含文物)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鲁滨首饰为公司子公司山东钟联珠宝有限公司持股25.5%的小股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规定关联关系情形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视其为公司子公司山东钟联珠宝有限公司的关联人。

7、履行能力分析:该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65,159.98万元,净资产12,018.88 万元,2016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51,214.02 万元,净利润2,343.87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七) 陈宝康:

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1999年至2001年担任绍兴越王珠宝金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越顺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至今任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投资深圳市前海中钊和杉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2016年6月投资深圳市前海中钊和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江苏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金越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越金彩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越王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金怡通黄金珠宝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喀什金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越顺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 陈宝芳:

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8年至1993年担任绍兴越王保健饰品厂厂长,1999年至2001年担任绍兴越王珠宝金行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今先后担任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越顺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4年至今任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越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华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周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越金彩珠宝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长城伟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供需双方的自主行为,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价格,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及相互提供劳务是公司的正常业务范畴,是双方为了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行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过度依赖的影响。

3、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作为零售店,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决定双方的权益,房屋的租赁价格按照地区类别、不同地块的同类标准参照执行,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行为。

综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确系出于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此次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此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充分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原则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8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17年5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21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 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开展2017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 审议 《关于开展2017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7、1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张玉明、杨似三、叶林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开展2017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2017年度贵金属远期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公告》、《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5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金一文化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徐巍、宋晶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301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是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A 栋 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8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及子公司

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月-3月,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收到政府补助共计2,448.86万元(明细见下表),将对公司2017年1季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具体明细如下。

备注:1、从境外采购收到增值税税费返还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其子公司上海贵天钻石有限公司通过钻交所采购进口裸钻收到增值税税费返还款,该款项按月和周期发生。2、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可穿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收到的增值税税费返还款,该款项按月和周期发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将计入公司 2017 年度营业外收入,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08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深圳可戴设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深圳可戴设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可戴”)进行增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0元,其中6,666,666.67元计入深圳可戴注册资本,剩余333,333.30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圳可戴40%股份。

2017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可戴股东段元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可戴尚未缴纳其认缴的15.485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258.0952万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段元文,该15.4857%的股权的出资义务由段元文承担,各方将于股权转让后按股权比例缴足出资额。深圳可戴的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深圳可戴股权由40%减少至24.514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2017年3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参股深圳可戴设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85)、《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可戴现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股东信息变更后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司品牌战略元年。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商业合作、模式创新等多点布局,从整体战略角度出发推进并购重组的同时启动全国规模的营销攻势,制定统一品牌珠宝零售终端发展战略规划,集中进行线下门店翻牌并绑定各个渠道端参与品牌运营形成品牌合力,提升品牌影响力,进而提升市场占有率。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各项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二、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 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81,711万元,增幅47.39%。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99,725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81,909万元增加17,816万元,增长率21.75%,主要由于一方面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同比增加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另一方面由于公司本期销售回款增加及融资规模扩大。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2 71,577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194,176万元增加77,401万元,增长率39.86%,主要由于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广东乐源,同时公司进一步扩大经销和加盟销售渠道,由此导致应收账款规模扩大。

(3)存货

存货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293,410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250,136万元增加43,274万元,增长率17.30%,主要由于本期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广东乐源,以及为迎接节假日销售旺季增加备货。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19,735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0万元增加119,735元,增长率100%,主要由于本期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2016年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待抵扣进项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40,532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39,548万元增加984万元,增长率2.49%,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广东乐源。

(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15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21万元增加94万元,增长率447.62%,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广东乐源,其内容主要为科学城加速器工程。

(7)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4,332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9,375万元增加4,957万元,增长率52.87%,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广东乐源,其内容主要为商标、专利以及著作权。

(8)商誉

商誉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51,303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53,700万元增加97,603万元,增长率181.76%,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产生的商誉,其中收购卡尼小贷产生的商誉为29,159万元,收购广东乐源产生的商誉为68,444万元。

(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0,576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4,593万元增加5,983万元,增长率130.26%,主要原因系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以及黄金价格变动导致黄金租赁业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6年12月31日余额0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18,500万元减少18,500万元,增长率-100%,主要为本期收购卡尼小贷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合并条件,将母公司上年预付的股权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 负债结构及变动原因分析

2016年末负债总额783,065万元,同比增长57.59%。负债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254,957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178,811万元增加76,146万元,增长率42.58%,主要由于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95,002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177,705万元增加17,297万元,增长率9.73%,主要由于本期尚未偿还的黄金租赁同比增加。

(3)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20,034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为11,100万元增加8,934万元,增长率80.49%,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商业承兑汇票使用力度。

(4)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2016年12月31日余额31,613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12,321万元增加19,292万元,增长率156.5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广东乐源以及本期采购增加。

(5)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2016年12月31日余额27,027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16,459万元增加10,568万元,增长率64.2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以及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6)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2016年12月31日余额9,975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6,146万元增加3,829万元,增长率62.3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

(7)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2016年12月31日余额5,898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3,384万元增加2,514万元,增长率74.2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及本期计提应付债券等融资工具利息。

(8)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2016年12月31日余额833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451万元增加382万元,增长率84.70%,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9)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2016年12月31日余额89,765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16,179万元增加73,586万元,增长率454.8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拆入资金以及本期收购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应付其原股东剩余的股权款。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0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39,705万元减少39,705万元,增长率-100%,主要为2015年对外发行4亿元的非公开债券于2016年到期,本年无一年以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1)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88,982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28,911万元增加60,071万元,增长率207.7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6亿元公司债券。

(12)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510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余额71万元增加439万元,增长率618.31%,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宝庆尚品诉讼赔偿款。

(二)经营成果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301万元,比上年增长41.06%;实现净利润31,090万元,比上年增长62.6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07万元,同比增长14.04%。

利润表主要项目波动如下:

单位:万元

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2016年发生额为1,077,301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763,713万元增加41.06%,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同时经销和加盟渠道销售增加。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2016年发生额为937,185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680,350万元增加37.75%,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长使营业成本上升。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2016年发生额为5,846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3,949万元增加1,897万元,增长率48.04%,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以及营业收入增加带动相关税费增长。

(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2016年发生额为33,662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29,938万元增加3,724万元,增长率12.44%,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以及销售增长带动销售费用增加。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2016年发生额为17,046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12,054万元增加4,992万元,增长率41.41%,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卡尼小贷、广东乐源等子公司。

(6)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2016年发生额为28,353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15,587万元增加12,766万元,增长率81.90%,主要由于公司本期融资规模增大,利息支出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2016年发生额为5,040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3,338万元增加1,702万元,增长率50.99%,主要由于一方面因受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影响,另一方面应收账款余额增长,使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16年发生额为-9,080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1,339万元减少10,419万元,增长率-778.12%,主要由于黄金价格波动对租赁黄金公允价值造成的影响。

(9)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2016年发生额为-7,655万元,比2015年发生额2,411万元减少10,066万元,增长率-417.50%,主要由于归还黄金租赁时黄金价格与租入时的黄金价格的差异导致。

(10)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2016年度发生额为5,931万元,比2015年度发生额3,698万元增加2,233万元,增长率60.38%,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广东乐源以及本期收到增值税返还等政府补助同比增加。

(11)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2016年度发生额为1,215万元,比2015年度发生额196元增加1,019万元,增长率519.90%,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计提的诉讼赔偿款。

(12)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2016年度发生额为38,151万元,比2015年度发生额25,750万元增加12,401万元,增长率48.16%,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

(13)净利润

净利润2016年度发生额为31,090万元,比2015年度发生额19,112万元增加11,978万元,增长率62.67%,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

(14)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2016年度发生额为13,684万元,比2015年度发生额3,849万元增加9,835万元,增长率255.52%,主要由于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

(15)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16年度发生额为-195万元,比2015年度发生额43万元减少238万元,增长率-553.49%,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开展黄金租赁T+D业务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16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44万元,同比减少11,276万元,增长率-95.40%,公司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报告期为1,243,071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505,620万元,增长率68.56%,一方面系本期销售增长使销售回款增加,另一方面系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报告期为1,295,470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530,930万元,增长率69.44%,一方面系本期销售增长使采购支出增加,另一方面系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为-52,399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25,311万元,增长率93.44%,一方面系本期销售增长使应收账款增加,同时销售增长使采购支出增加,另一方面系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子公司卡尼小贷和广东乐源。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报告期为75,644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74,773万元,增长率8,584.73%,主要为收回的理财产品购买款项。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报告期为130,203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50,347万元,增长率63.05%,主要为支付的理财产品购买款项。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559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4,427万元,增长率-30.93%,主要是本期公司对外投资支付的股权款同比减少。

(7)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4,673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68,411万元,增长率87.64%,主要由于对外融资规模同比增长影响。

(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7,216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78,828万元,增长率148.01%,主要为本期偿还借款以及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457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10,416万元,增长率-8.84%,主要由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44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11,276万元,增长率-95.40%,主要由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1、公司此次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此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张玉明、杨似三、叶林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