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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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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叶家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飞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1.16%,主要系项目回款进度加快及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90.5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了50.57%,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金额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39.11%,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5.75%,主要系向供应商支付的材料款和劳务费增长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6.90%,主要系本期支付其他往来款所致。

二、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75.28%,主要系“营改增”税费改制后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5.11%,主要系加大了项目应收账款力度。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8.01%,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经济费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38%,主要系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执行。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0.49%,主要系项目回款进度加快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36.12%,主要系对外投资金额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27.25%,主要系本期新增贷款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9.39%,主要系项目回款进度加快及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家豪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何文祥先生、陈友春先生、耿建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和九、公司未来发展与展望”部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1606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752,435.28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11,025,000.00元,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4%。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业务开拓和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盈利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较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89,669,733.3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8,752,435.2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57%;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90,629,195.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631,396,380.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8%。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1606-2号《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关于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须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已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进行更新,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期权。董事余少雄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因公司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91.6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期权数量合计为366.40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二节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处理方式中“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包括尚未进入行权期的部分和已经达到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部分)即被取消”,由于激励对象中张轶、叶志军、车力3人已离职,其合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为33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的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先生向监事会汇报了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监事会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1606号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8,752,435.28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9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11,025,000.00元,占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4%。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89,669,733.3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8,752,435.2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57%;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590,629,195.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631,396,380.8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8%。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事务师(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支付报酬额度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已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文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需相应进行更新,为及时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和补充,形成相适用的《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16年业绩未能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张轶、叶志军、车力3人已离职,拟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获授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离职员工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没有重大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整体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总体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说明: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5】1375号文的核准(证监许可【2015】1375号),公司2015年1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4,500万股,老股转让1,1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9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17,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132,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2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542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6,348,099.34元;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1,423,389.19元,均为2016年度投入使用,其中用于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投入使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2,541,900.00元。

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承诺,本公司“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奇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奇信”),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016年7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奇信作为共同一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增资至惠州奇信之后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银行账号:337020100100245230)。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8,005.10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5.10万元。

注3: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户。

(下转284版)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