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4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于2016年收购了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互联网营销,互联网营销是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公司将既有的电子安防物联网业务与互联网有机结合,提出了“人物互联”的新概念和新战略,努力发展成为一家人物互联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增值服务运营商。公司以安防和互联网技术为核心,发展大平台技术,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公司自有的互联网数据流量。公司继续聚焦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金融,连锁零售,智能家居,电商产品销售等行业销售产品和发展运营服务,并以多种方式参加国内PPP智慧城市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为公司持续发展开辟新的疆域。

在海外,子公司加拿大March是银行行业和连锁零售行业的专业安防第一品牌,子公司澳洲Swann是民用安防DIY(自装)市场的第一品牌。Infinova品牌在印度平安城市建设中继续强劲成长。

在国内,子公司杭州藏愚科技是一家以拥有自身特色技术,领先的平安城市和智能交通技术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子公司北京普菲特倡导“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理念,注重发展多屏和跨平台用户营销运营的能力,已经从“流量营销”发展成为以数据为基础面向用户运营的互联网营销企业。Infinova品牌业务以多种方式参加国内政府PPP智慧城市项目,主要包含平安城市、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医疗等行业。

2、主要产品及应用

(1)概述

公司已实现产品从前端设备、传输、储存到平台和管理软件、服务器、云平台、互联网营销、移动营销等的前后端一体化整合,已拥有相应技术为客户提供包括智能视频、大数据技术等在内的多种增值服务,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整体化行业解决方案,拥有适合政府部门、工商企业、银行、零售连锁、平安城市、交通运输、民用等需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2)前端产品

前端产品是视频监控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视频源的提供者,前端成像的质量关系到整个系统的应用,特别是智能应用,因此良好的成像是整个视频监控系统能力的基础,更低照度,更强宽动态一直都是前端行业追求的目标。

前端产品同时也是物联网非常重要的传感器,目前除了提供光学成像外,还可以提供音频、开关量、串口数据、RFID、温湿度、位置信息等多种类型信息的采集,这些数据通过摄像机内建的智能算法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处理,为平台端提供更为有效的信息源,作为核心的感知单元,智能的前端会在“人物互联”的时代成为驱动视频监控系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2016年公司推出了新一代的高性能摄像机,采用了业界最新的H.265编码标准,该标准与H.264相比,能够在图像质量一致的情况下,降低35%~45%的数据量,有效地降低传输带宽和存储占用,除此之外还具备星光级低照度、超级宽动态等特点,具备音频、开关量、串口数据以及温湿度等多维数据的采集功能,产品形态涉及枪机、半球、快球以及云台,能够满足行业客户对更为苛刻环境成像和多数据采集的要求。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公司在图像处理技术有了深厚的积累,特别是聚焦和跟焦方面,2016年推出了新一代业界领先的星光级低照度机芯以及相关的快球和云台产品。

公司聚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率先在业界推出了具有智能视觉的新一代智能抓拍摄像机,在人脸识别抓拍和视频结构化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大幅提升了整个人脸系统的处理能力。

2016年通过产品体系调整,精简产品系列,聚焦于核心产品的开发上,通过进一步优化嵌入式软件架构和开发模式,有效提高了摄像机软件的开发质量和效率,在摄像机硬件方面,通过调整平台开发策略,提高硬件模块的重用度,进一步大幅度提升了新产品的品质和上市速度,达到业界领先水平。

前端产品方面,在2017年会进一步完善新一代摄像机的产品形态,如红外产品、防爆产品等等,在智能结构化数据和物联网终端方向继续发力,加大投入,继续推出性能更强、应用范围更广的智能前端产品。

(3)光端机传输产品

公司传输系列产品,也紧跟时代发展。从模拟视频光端机发展到现在以太网工业光端机,具有数据包低延时、低抖动、宽工作温度范围、防浪涌的特点。光端机支持多种信号的传输,如IP信号、模拟视频、HD-SDI视频、RS232/RS485数据信号、音频、开关信号量等。根据组网方式的不同,公司可提供点对点、星型、链型、树型、环形组网产品,满足不同场合的应用需求。以太网光端机还能够给摄像机提供POE供电,减少布线和维护成本。公司光端机在监控行业,具有业界领先地位。

(4)存储产品

公司有多种数字视频录像机(DVR)和网络录像机(NVR),涵盖高、中、低价位适合不同市场需求。

公司构建了覆盖传统视频存储和新一代大数据云存储的解决方案。除支持传统NVR,NAS/SAN存储外,公司在2016年推出了面向视频、音频以及数据文件对象的云存储系统。与传统存储方式比,公司云存储通过虚拟化技术为用户提供单一存储视角,极大提升了存储空间的使用效率。公司云存储具备负载均衡、故障冗余功能,具有高可靠性特点。公司云存储可以通过规模效应和弹性扩展,降低运营成本,避免资源浪费,减少用户的维护工作量。

(5)大平台解决方案

2016年,公司聚焦可持续发展的优质大项目,为客户提供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新一代安防整体解决方案,逐渐从产品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公司解决方案以新一代智能物联网为目标,以“人物互联”综合软件平台为核心,整合社会各类物联网终端资源,如:视频探头、物联网设备,GIS地图,GPS定位,WIFI探针,手机围栏等;提升公安在人防,技防,物防的威慑力,加强用户在社会治安打、防、控的管理能力。

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主要是为社会治安管理实现“全面控制、重点防范、快速反应、精确打击”提供现代化手段,提高公安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能够帮助公安建立严禁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视频业务应用价值,平台还可以根据公安多级管理架构整合资源,并建立设备资源运维维护体系,提升平台建设的智能化程度水平。

随着平安城市系统的全面整合和视频数据量的高速增长,视频资源和图片数据大量形成并海量存储,如何高效的利用这些图像资源,使之服务于实战,是当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公司积极围绕前沿技术进行布局,加强“深度学习”的基础算法的应用研究,构建以人脸识别,车辆二次识别,图像结构化的系统方案的开发,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软件著作权。

公司为满足平安城市实际需求,构建七大平台,三大智能化应用:

对于平安城市用户来讲,各地公安上级主管部门常常会将设备在线率作为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公司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开发基于SOA架构的视频监测运维管理平台,能够监测前端设备,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网闸等十多个网络设备,同时利用智能图像特征识别的技术,准确的判断清晰度异常,过亮,过暗,雪花点,偏色,聚焦不清晰,摄像机偏移等指标;还可以通过物联网云节点设备,准确判断各种类型的故障原因;实际解决公安使用者的维护难题。

(6)互联网和移动营销业务

子公司北京普菲特自2013年以来,凭借自身技术和数据处理能力,专注于互联网和移动网络营销解决方案、搜索引擎解决方案、社会化媒体用户运营与管理。致力在“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及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理论研究、应用实践、企业服务与用户管理等领域有更多的积累和创新。普菲特取得了主流搜索平台(谷歌、百度、360、搜狗等)行业或核心代理资格,并与腾讯、今日头条、网易和国内主流手机厂商及应用下载平台展开营销推广业务合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安防行业,一方面受全球经济动荡,经济增长格局分化的影响,另一方面受中国经济下行,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行业增长率相比2015年增速有所放缓,安防行业将进入平稳的发展时期。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子公司,公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战略调整。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优化营销网络,提高生产效率,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并购和整合的步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8,711,114.25元,同比增长9.13%;利润总额-428,493,916.27元,同比下降723.24%;净利润-421,981,197.0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831,055.53元,少数股东损益-1,150,141.56元),同比下降728.8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6年12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2016年度利润表的相关项目自2016年5月1日起按新规定的口径进行了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10月1日完成收购北京普菲特100%股权交接,合并范围增加北京普菲特;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完成收购上海伟视清60%股权交接,合并范围增加上海伟视清。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度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978,711,114.2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13%;利润总额-428,493,916.2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831,055.53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23.24%、715.55%。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4,080,792,722.36元,较年初增加38.23%;净资产2,891,676,387.07元,较年初增加2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79,685,386.93元,每股净资产2.76元,基本每股收益-0.436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2.8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意见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2016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独立董事津贴从2016年税前8万元/年调整为2017年税前10万元/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藏愚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英飞拓:关于藏愚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英飞拓: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事项详见《英飞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业务;大数据分析及应用业务”,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事项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英飞拓: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度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978,711,114.25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13%;利润总额-428,493,916.2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831,055.53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723.24%、715.55%。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4,080,792,722.36元,较年初增加38.23%;净资产2,891,676,387.07元,较年初增加2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79,685,386.93元,每股净资产2.76元,基本每股收益-0.436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82.8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藏愚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英飞拓:关于藏愚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英飞拓: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议研究,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事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业务;大数据分析及应用业务”,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事项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7年4月27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肇怀先生,总经理张衍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财务负责人廖运和先生,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和保荐代表人胡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飞拓”)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6 年12 月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文件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科目;自2016 年5 月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5 月1 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情况如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1日——2017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15:00至2017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藏愚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9、《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2016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藏愚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公告》于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16年度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英飞拓: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以上议案5、议案9、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5月17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林美花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下转2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