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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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2017-021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剑波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乐碧宏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通过。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议案4、议案5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已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苏致富、姚景元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22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报告》,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沙纪良先生将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董事, 邹希先生将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简历后附)。

以上人员将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董事、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简历:

沙纪良 男,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波大桥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邹希 男,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热电春晓项目办公室主任,宁波热电副总工程师兼春晓项目办公室主任,宁波热电副总工程师兼宁波热电北仑春晓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综合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