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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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ST吉恩 公告编号:临2017-031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2016年预亏,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即4月29日起开始停牌,从本公告日起距离公司停牌还有2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经与申请人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沟通,申请人正在按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补充资料;该债权人申请是否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一、将被暂停上市的原因、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由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自2016年5月3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6年度将继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到-22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即4月29日开始停牌,从本公告日起距离公司停牌还有2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重整的风险提示

2017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对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11号),截至本公告日,经与申请人吉林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沟通,申请人正在按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补充资料。该申请是否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3.1(十二)、14.3.12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21日、2017年2月18日、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15日、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2日、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6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临2017-005号、临2017-009号、临2017-010号、临2017-012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15号、临2017-021号、临2017-022号、临2017-024号、临2017-025号、临2017-027号、临2017-028号、临2017-029号、临2017-030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7年4月29日。

四、其他提示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6年度将继续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亿元到-2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7-008号)。公司2016年度的准确财务数据将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 *ST吉恩公告编号:临2017-03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 月29日、2016年9月24日、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23日及2017年3月11日发布临2016-017号、临2016-045号、临2016-048号、临2016-049号、临2016-057号、临2016-058号、临2016-066号、临2017-013号《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严重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致使部分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未能按期兑付。截至2017年3月9日,公司本金累计逾期金额58.97亿元,欠息累计金额4.98亿元。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法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自2017年3月9日之后,公司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务未能在银行结息日如期偿还,又没能及时筹集到资金完成贷款置换,陆续新增部分逾期债务及利息。

一、新增债务逾期情况

经财务部门统计,截至2017年4月25日,新增逾期贷款本金金额共计4.73亿元,新增欠息0.99亿元,偿还保函0.87亿元,已办理借新还旧贷款1亿元。截至2017年4月25日,本金累计逾期金额61.83亿元,欠息累计金额5.97亿元。

二、新增债务逾期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相应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面临的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努力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