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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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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17-030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

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20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上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目前,公司正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同时对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披露文件予以补充更新。由于反馈意见提出的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上市公司预计在30个工作日内(2017年5月2日前)无法如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审核意见的书面回复意见等相关材料。经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审慎协商,上市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的请示,申请将反馈回复时间延长30个工作日至2017年6月13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等相关资料。公司将协同相关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并在回复文件完备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文件。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重组事项能否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