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98 公司简称:康普顿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5元(含税),共分配股利人民币50,000,00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0,000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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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车辆、工业设备提供润滑和养护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车用润滑油、工业润滑油、汽车化学品及汽车养护品。
1、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采购控制程序的相关制度,向经公司审核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在采购数量上,公司按照“安全库存+生产计划”来确定采购计划,并由采购部门按照计划进行采购,若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公司会根据波动趋势,并在保证生产需求的情况下适当加大或减少采购量。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基础油、添加剂。基础油采购: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当月库存情况、行业价格波动和供求趋势计划采购量,安排到货时间。添加剂采购:公司从全球四大添加剂供应商采购,签订采购合同确定采购品种和数量。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经销商根据需求按月度向公司下订单,公司再依据订单进行生产。这样既可以保证实时满足不同订单的需求,提高订单交付的反应速度,又可以使库存始终处于合理可控的范围。产品生产周期一般为1 天至3天。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是采用区域经销商经销制为主,辅以部分直供大客户渠道、电商渠道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经销商近六百家。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经销商的各种管理制度,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这种稳定的经销商模式,公司产品销量和收入逐年稳步增长。
行业情况说明:
国内的润滑油工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发展较慢,与世界水平差距较大。但从 80 年代开始,整个润滑油产业迅速发展,无论是需求、品质、增速都迅速提升。近 20 年来,我国润滑油消费总量继续增长,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由于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车用润滑油需求大幅提升,质量向高端化转变,工业润滑油消费总量和质量基本稳定,产品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目前国内润滑油企业数量较多,除跨国企业如美孚、壳牌以及长城、昆仑等几个大型润滑油企业外,还有其他2000余家各类民营润滑油企业,其产品产量、质量与认证等级水平较低,行业集中度有待提高。未来润滑油行业将会向高端油品、长换油周期、更加节能环保方向发展,行业利润将会向工艺技术实力雄厚、高端产品丰富、品牌知名度高、销售渠道广的公司集中。
2016年,国内润滑油总产量为687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85%,主要是车用润滑油市场需求量的提升,而工业润滑油受到实体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影响,需求量和占润滑油比重逐渐下降。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更倾向环保节能方向,未来高端、高品质润滑油比重会逐渐提高。而润滑油细分市场会更加的健全,利润率也会随之提升,需要公司以更高的专业化技术来提升细分市场的影响力,着力技术研发层面、市场渠道建设,以差异化竞争为突破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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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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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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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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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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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080.57万元,同比增长15.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15.34万元,同比增长35.57%。截至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2,370.54万元,同比增长77.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458.54万元,同比增长129.27%。公司保持健康快速增长,资产运行状况良好。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①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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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16年12月31日,青岛康普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本公司尚未对其实缴注册资本,该公司尚未正式开展业务。
注2:广州康普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油化工100%出资设立的子公司。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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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04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3日14点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深圳路18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3日
至2017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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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取独立董事所做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27日披露的公告;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 2017 年 4 月27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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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孙立军律师、牛国兴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若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18 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402 室
3. 联系人:李延昊
4. 联系电话:0532-58818668 联系传真:0532-58818668
5. 登记时间:2017年 5 月2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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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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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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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0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 元(含税),送红股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 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53,443.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374,653.54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7,672,422.57元,2016年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9,451,212.45元。
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5元(含税),预计共派人民币50,00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预计转增100,0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上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高送转的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1、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得和信审字(2017)第0001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3,153,443.42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362,479,383.21元,满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5元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 10 股转增10股的实施条件。经过审慎评估,公司认为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对于现金分红的指引性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沪深两市拥有同行业上市公司合计17家,公司总股本数量位列行业第16位,行业内平均总股本约14.27亿股,公司目前总股本及流通股数量在A股市场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均属规模较小,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存在股本总额、流通股数量偏少等问题,鉴于以上理由,本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积极回报股东、有利于二级市场流通性提高的原则,公司适时地进行一定比例的派息及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回馈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3、公司前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间为2014年8月,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公开发行前7,500万股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4元(含税),共派息人民币3,000万元。2014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477.9万元,营业收入为70,383.3万元,净利润为6,672.9万元;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7,458.54万元,营业收入为82,080.57万元,净利润为11,315.34万元,较2014年年底增长204%、16.62%、69.57%,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具备分红扩股的条件,复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4、公司已就本次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相关内幕知情人信息进行了登记。
基于以上情况,经过审慎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公司所有董事在公司二届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均投赞成票的。董事王爱君、纪东、田雷、郑强承诺在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建议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梅珍女士、朱振华先生表示将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项利润分配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四、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
(二)公司董事在审议利润分配之前6个月内所持股份未发生变动。
(三)公司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项利润分配预案前6个月内的持股未发生变动。
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股东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2019年4月7日,尚无增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函承诺“公司尚未研究所持康普顿股份在未来6个月内是否增减持,如有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
(二)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前6个月内,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计1,770.00万股限售股于2017年4月14日解禁;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未来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限售期解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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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07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山东
和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 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确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4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在担任本公司 2016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实现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性和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08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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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相关说明
其中《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一百〇六条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事宜。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11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7日起停牌,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7-12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公司提交披露《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该公告称,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规定,现有如下事项需要公司补充披露: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股东享有的公司权益份额并不发生改变,资产、负债情况亦不发生变化。而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扩大公司股本规模有利于公司回馈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请补充披露董事会认为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回馈公司股东, 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的依据和理由。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管理模式亦未发生变化。而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扩大股本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请补充披露董事会认为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的依据和理由。
三、根据公司提交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1亿元,同比增长15.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35.57%。请公司结合盈利能力、业务发展现状以及业绩情况,补充披露高送转方案与公司业绩是否匹配。
四、根据公司公告,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华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计1,770万股限售股,于2017年4月14日解禁。请公司结合上述股东的股权结构与董监高的持股情况,核实并披露:(1)公司提出高送转预案是否与上述股东的限售股解禁及后续减持安排有关;(2)明确上述股东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3)除已披露理由外,公司提出高送转方案是否存在其他考虑。
五、请补充披露高送转事项的具体决策过程,以及在披露前是否与其他机构或人士进行过相关沟通或交流。
六、请公司按规定填报本次高送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供本所核查。
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之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按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