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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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告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020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公司现金分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千里”)于2015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上市公司主体全额承继原中达股份主体存在的未弥补亏损。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原中达股份破产重整后,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7,588.12万元;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2015年度弥补亏损47,945.94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保千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9,642.18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保千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8,766.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实施分红的前提是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科目为正数,因此公司暂时无法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保千里电子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139亿元,决定以现金方式向母公司分配利润7.1亿元。

公司将于收到上述现金分红款后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分红将增加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17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公司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公司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妥善推动子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消除母公司的分红障碍,恢复公司的分红派息能力,积极履行向投资者的分红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