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2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7-03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改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3:00开始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编号2017-032《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30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下午15: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3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
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4号)核准,道明光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518,51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449,999,938.8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8,639,938.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18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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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4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2017-025《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7年4月25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1,941.5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2,489.29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保证道明光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违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明光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道明光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国金证券同意道明光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3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5日(周一)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2017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9日(周二)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5月9日(周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公司章程》(2017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章程》、《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属特别决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该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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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周三)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敏卫 钱婷婷
联系电话:0579-87321111
传 真:0579-87312889
邮 编:321399
电子邮件:stock@chinadaoming.com
2、会议费用: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2
2、投票简称:道明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道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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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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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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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3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永委发[2016]26号)精神,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学”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电科技”)近日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对参与行业标准制订的道明光学制订《HG/T4869-2015车身喷绘贴膜》奖励10万。
2、根据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对参与行业标准制订的道明光学制订《HG/T4870-2015单向透视膜》奖励10万。
3、根据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对主导“浙江制造”标准制订的道明光学制订《T/ZZB0045-2016微棱镜型反光膜》奖励20万。
4、根据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对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订的道明光电科技制订《T/ZZB0045-2016微棱镜型反光膜》奖励10万。
5、根据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首次获得的道明光学奖励50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道明光学和道明光电科技分别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资金90万元和1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分别作为营业外收入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具体财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