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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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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44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万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冬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变动比例95.13%,主要系IPO募集资金增加。

2.应收票据变动比例419.04%,主要系本期收到票据未到期并未背书出去。

3.预付款项变动比例-55.81%,主要系上期末预付的材料款本期已提货。

4.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比例-95.61%,期初余额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重分类导致金额大,期末增值税进项税已全部认证。

5. 在建工程变动比例669.07%,主要系子公司基建费用。

6.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比例50.09%,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

7. 应付票据变动比例74.23%,主要系报告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到期应付货款。

8. 应付账款变动比例-51.64%,主要系报告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到期应付货款。

9. 预收款项变动比例-39.12%,主要系报告期交货完成,与客户结清货款,减少预收客户帐款。

10.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比例为-67.94%,主要系报告期发放了年初未发放的年终奖。

11. 应交税费变动比例为-47.93%,主要系报告期实际缴纳了年初未交的各项税费。

12.股本变动比例为33.33%,要系报告期IPO发行新股。

13.资本公积变动比例为263.26%,主要系IPO发行新股,股本溢价。

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变动比例为84.43%,主要系IPO发行新股,股本溢价。

15.营业总收入变动比例为86.51%,公司产品具有性价比优势,同时公司上市,提升了综合竞争力。

16.营业成本变动比例为80.57%,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17. 税金及附加变动比例为130.44%,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

18. 销售费用变动比例为82.50%,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增加,销售人员工资支出及发货运费支出增加。

19. 管理费用变动比例为62.54%,主要系报告期员工薪酬及研发投入增加。

20. 财务费用变动比例为4734.97%,主要系鼓励客户提前回款的现金折扣及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21. 营业利润变动比例为227.06%,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同时产品结构优化。

22. 营业外收入变动比例为2130.35%,主要系政府补助影响。

23. 所得税费用变动比例为328.72%,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增加。

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为223.4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到期应付账款较上期增加净额较大所致。

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为55.34%,主要系报告期支付购买设备款所致。

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比例为8140.01%,主要系IPO募集资金。

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比例为325.10%,主要系IPO募集资金。

2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变动比例为2368.50%,主要系IPO募集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拟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现就事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上述公告中部分事项做如下补充披露或更正:

一、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会议时间的更改。原公告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日(星期二)15:00-17:00”,现更正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15:00-17:00”。

二、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拟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1、补充披露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赣州同兴达总资产为832094253.23 元,净资产为75180849.1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930321.23元,净利润为 62007968.7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将文中所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描述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将文中所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描述改为“公司”。

三、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1、更正网络投票时间。原公告“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中“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15:00至2017年3月16日15:00任意时间。”,更正为“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任意时间。”

2、补充披露第十项议案:《关于〈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4月26日刊载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3、删除对总议案投票的描述。具体删除内容为“股东对总议案投票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拟向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