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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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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4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为准

担保议案已提交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获全票通过,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30000316238605J

住 所:云南省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版桥街道办事处3号办公楼105室

注册资本:33亿元

法定代表人:冷天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9月18日

经营范围: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节点建设、货物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货运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管理和咨询服务;广告;珠宝首饰零售;润滑油、煤炭、焦炭、水泥、钢材、有色金属、矿产品、化肥、化工原料(不包括易燃易爆、易制毒品及危险化学品)、混凝土、沥青、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除外)的购销;成套设备、五金交电;农产品、农副产品、粮油大米;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饲料添加剂分销;电线电缆、建筑材料、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及制品、包装材料、农膜、鲜花、合成纤维、橡胶制品、针织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汽车及配件的销售;农业机械、家用电器、通信设备、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教学设备销售及安装;物流;普通货运;代理采购;受托非金融性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9.39%。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90,112.39万元、负债总额418,106.8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72,005.51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86,666.83万元,实现净利润40,031.97万元。

2.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511734D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注册资本:17亿元

法定代表人:冷天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流程外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需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1.76%。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49,722.16万元、负债总额254,342.0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5,380.07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7,454.86万元,实现净利润23,649.92万元。

3.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003220082679

住 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瑞金路富康公馆1804号

注册资本:5亿元

法定代表人:冷天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企业供应链的管理和相关配套服务;物流综合服务及咨询;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物流网络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物流节点建设;国内贸易及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和咨询服务;珠宝首饰零售;润滑油、煤炭、焦炭、水泥、钢材、有色金属、矿产品、汽车、化肥、化工原料(不包括危化品)、混凝土、沥青及塑料制品(塑料购物袋除外)的采购及销售;成套设备、五金电器、农副产品、粮油大米、电线电缆、建筑材料销售;受托非金融性资产管理;电子商务。

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6,211.44万元、负债总额35,709.1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0,502.2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51,222.65万元,实现净利润3,344.2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一致认为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的经营需要和业务拓展,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合同履行能力,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需要,担保的对象全部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手续,能够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提交2016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09%,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禾嘉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50万元,合计1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2016年的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省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大厦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14:00—16:00 时)。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大厦10楼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不给予额外的经济利益,不发礼品和交通费;

2、公司不接受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联系人:徐德智、曾坷、赵有华

4、联系电话:0871-65739748

5、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九天大厦10楼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21号文核准,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易见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0万股,发行价格6.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84,8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80,459.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天圆全”)出具天圆全验字[2015]000029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易见股份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一、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易见股份的日常持续督导工作如下: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中信建投与易见股份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进行了沟通,查阅了公司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对易见股份2016年1月1日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持续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阅。

易见股份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报告出具日止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

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保荐机构按照《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对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重大关联交易、定期报告披露等事项的公告内容进行了事前审阅,对其它类型公告进行了事后审阅。

三、保荐机构专项报告的出具情况

2016年4月,保荐代表人对易见股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根据关注到的未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中信建投关于禾嘉股份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根据现场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中信建投第一时间向易见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持续督导工作备忘录,指出了公司上述未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并就上述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汇报。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易见股份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关于持续督导工作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易见股份在2016年度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披露的信息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