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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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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 实到董事八名,董事长周悦刚先生因故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来维涛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经过半数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王晓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17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照该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68,101.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6,810.13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145,414.4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56,705.61元。

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512,717,581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763,054.8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93,650.7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2016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有偿新增总额度不超过99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利率不超过5.5%,资助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据此测算,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335亿元。公司董事周悦刚、李景海、李斌、来维涛为关联董事,按规定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经查询,鲁能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责任主体。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下属公司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预计2017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9.4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并根据下属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具体分配相应的融资担保额度。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公司下属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编公司部分基础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的需要,公司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制度》进行了修编,修订说明及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挂网文件。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2017年5月19日下午3:00在北京贵都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会议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5、听取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赵廷凯先生、乐超军先生、张峥先生的述职报告。

注:上述议案1、4、5、6、7、8、9、10、12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3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4日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 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结论如下:

根据201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2016年度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17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2016 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照该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1、2、4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6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6年财务概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68,101.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6,810.13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145,414.4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256,705.61元。

二、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512,717,581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763,054.86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1%,剩余未分配利润2,493,650.7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不存在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4.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6 年 12 月 3 日,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并下达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

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金额的,按照该规定调整。”

2.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17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照该规定调整;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及解读,公司将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原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仅为不同报表项目间的调整。有关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7-028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为促进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缓解资金需求,拟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有偿新增总额度不超过99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利率不超过5.5%,资助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鲁能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7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悦刚先生、李景海先生、李斌先生、来维涛先生为本议案所述事项的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2 年12月

3、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4、法定代表人:刘宇

5、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

6、营业范围: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服务管理;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7、鲁能集团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存在的关联关系

鲁能集团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十章第一节第10.1.3条的相关规定,鲁能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经查询,鲁能集团非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鲁能集团支付的借款利息。本次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利率不超过5.5%,期限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335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在地区(天津、重庆、青岛、东莞等)房地产公司外部融资平均利率。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