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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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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晓庆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晓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回俊英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变动说明:本期总资产增加187.78万元,较期初增长0.06%。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3,638.63万元,减少53.13%,主要系收回销售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94.20万元,增长35.83%,主要系报告期,孙公司喀什壕鑫网络有限公司个人借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263.00万元,减少62.62%,主要系本期赎回“建行乾元日日盈”产品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199.00万元,增长119.90%,主要系报告期,孙公司喀什壕鑫网络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孙公司喀什壕鑫网络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1,606.01万元,增长61.53%,主要系原材料采购款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159.12万元,减少31.60%,主要系支付2016年度奖金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3,275.36万元,减少63.71%,主要系缴纳所得税款所致。

(9)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增加9,983.08万元,增长2,912.30%,主要系大股东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支持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8,00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2,000.00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

变动说明:本期净利润增加759.94万元,同比增长228.15%。

(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748.89万元,同比增长108.82%,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226.61万元,同比减少30.93%,主要系子公司互联网业务销售毛利率较高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49.30万元,同比增长1,972.00%,主要系本期应税项目销售增多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396.90万元,同比增长700.10%,主要系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26.50万元,同比增长45.37%,主要系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08.81万元,同比减少96.36%,主要系长期借款减少对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85.12万元,同比减少787.07%,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减少,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随之冲回所致。

(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0.89万元,同比减少57.79%,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清理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7.60万元,同比增长940.00%,主要系公司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变动说明:

(1)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53.1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多及收到大股东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支持所致。

(2)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07.03%,主要系子公司壕鑫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孙公司喀什壕鑫网络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所致。

(3)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4.28%,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晓庆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6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晓庆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7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81,635,217.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678,852.31 元。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7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678,852.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377,068.78元,按照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37,706.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2,690,690.07元,扣减当期应付普通股股利28,573,560.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3,758,275.5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58,456,491.97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于2017年3月7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据此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前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428,678,000股。

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1.0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245.2万元。

修改为第1.0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867.8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3.06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5245.2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3.06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2867.8万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以上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机构对此分别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此议案已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刊登于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二、四、五、六、七、十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4月16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执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7)第210ZA47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678,852.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0,377,068.78元,按照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037,706.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52,690,690.07元,扣减当期应付普通股股利28,573,560.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3,758,275.5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58,456,491.97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先生于2017年3月7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据此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末公司总股本952,4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1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2016年5月1日起。

2、变更原因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而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损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情况如下: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执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壹桥海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