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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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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高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上升21.67%,主要系本期现金流好转及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上升49.81%,主要系本期收入同比增长较快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下降61.36%,主要系部分预付款项结清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下降100.00%,主要系全部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所致。

5、应付票据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上升57.23%,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增加,票据支付增加,且应付账款减少所致。

6、应付账款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下降17.11%,主要系票据支付增加及春节期间为支持供应商加快支付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下降43.34%,主要系上年度年终奖金在本报告期支付完毕所致。

8、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增加19.06%,主要系本期营收增加导致税费增加且上年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冲减所得税计提造成上年末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9、营业收入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50.38%,主要系变速操纵系统和电子油门踏板销售收入增加且雪利曼电子报告期合并报表而上期未有合并所致。

10、销售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43.70%,主要系运费和三包服务费增加且合并雪利曼电子相应费用所致。

11、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26.12%,主要系合并雪利曼相应费用所致。

12、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157.36%,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致使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50.13%,主要系本期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高法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14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4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陈希琴、吴伟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钱高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现董事会提名钱高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钱高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钱国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现董事会提名钱国年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钱国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钱国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现董事会提名钱国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钱国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志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现董事会提名朱志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志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提名荆娴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荆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蒲一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提名蒲一苇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蒲一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程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现董事会提名程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钱高法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49年出生,工程师。1981年至1985年,任鄞县弹簧厂副厂长;1985年至1998年,任宁波汽车软轴软管厂副厂长;1999年至2011年5月,任高发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宁波高发董事长;现兼任高发控股执行董事、高发咨询执行董事、宁波华诚执行董事、总经理。

钱国年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宁波大学EMBA。1987年至1998年,任宁波汽车软轴软管厂销售员;1999年至2011年5月,任高发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宁波高发董事、总经理。

钱国耀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宁波大学EMBA。1995年至1998年,为宁波鄞县邱隘成人学校教师;1999年至2011年5月,任高发有限监事;2011年6月至2015年3月,任宁波高发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2015年3月至今,任宁波高发副董事长、总工程师;现兼任高发机械监事。

朱志荣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工程师。1992年8月至1999年11月,任中国石化宁波工程公司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03年9月,任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3年10月至2009年5月,历任盖尔太平洋特种纺织品(宁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高发有限财务负责人;2011年6月至2015年3月,任宁波高发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今,任宁波高发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荆娴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位、东北大学财务管理方向硕士学位、美国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上海东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金融方向)博士学位。曾任职于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辽宁省沈阳市外经贸局。现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兼任宁波高发独立董事。

蒲一苇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2007-2008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2年华东政法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宁波大学法学院党委委员、宁波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科院法研所兼职博导、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波大学资产经营公司监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程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在浙江科技学院任教,担任汽车工程系主任,车辆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国内燃机学会编委会委员、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监事会监事,汽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杭州汽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15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4日以书面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静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晓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现选举王晓静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王晓静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应浩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现选举应浩森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应浩森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王晓静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浙江林学院本科毕业,助理工程师。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任宁波浙东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办公室人事专员;2006年4月至2011年5月,任高发有限人力资源部部长;2011年6月至今,任宁波高发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宁波高发监事会主席。

应浩森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无线电专业中专毕业,技术员。1994年12月至2004年3月,任宁波华英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2004年9月至2011年5月,任高发有限电子工程部部长;2011年6月至今,任宁波高发电子工程部部长,兼任宁波高发监事。

证券代码: 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16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将于2017年5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陆立成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陆立成先生将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2位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陆立成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浙江工学院本科毕业,助理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11年5月,任高发有限生产物流部主管;2011年6月至今,任宁波高发生产物流部主管,兼任宁波高发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7-017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71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1.04、2.00、2.01、2.02、2.03、3.00、3.01、3.0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11:30-13: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荣、彭丽娜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5

电话号码:0574 – 8816 9136

传真号码:0574 – 8816 9136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3788 公司简称:宁波高发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