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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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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19版)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海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李秉仁、顾云昌、汪祥耀、王力向董事会递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01,266,295.39 元,按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26,629.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67,683,560.81 元,减去201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80,399,789.88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68,423,436.78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222号《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丁欣欣、王文广、张威、丁泽成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为69.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额度为410,000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18,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3,000万元、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2,000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5,000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31,000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000万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9、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自有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亚厦春泥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8、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7、8、9、11、13、14、1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房产”)及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湖建设”)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61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杏娟

企业住所:上虞市曹娥街道锦华路17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丁欣欣和张杏娟各持有亚厦房产95%、3%和2%的股权。亚厦房产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欣欣和张杏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二)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亚厦房产总资产63,169万元,净资产59,554万元,2016年度实现收入19,275万元,净利润1,962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月明

企业住所:上虞经济开发区锦华苑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承包,水电管道安装,树木绿化工程施工,钢结构件制造、安装;石材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梁湖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先生的姐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版)》第10.1.3第(三)条规定之情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梁湖建设总资产213,431万元,净资产207,556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983万元,净利润7,479万元(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亚厦房产长期合作,亚厦房产为房产地产开发一级企业,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开发的楼盘均以中高档楼盘为主,在浙江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梁湖建设系国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具有良好的品牌、资质、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先后获得浙江省建设行业综合实力领先企业、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AAA级单位、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上虞市建筑二十强企业等殊荣。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亚厦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机电”)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恒基”)鉴于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基于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考虑,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亚厦幕墙提供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投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产业园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亚厦机电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蓝天装饰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厦门万安提供不超过21,000万元担保的额度,为成都恒基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担保的额度。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亚厦幕墙、亚厦产业投资、亚厦产业园、亚厦机电、蓝天装饰、厦门万安、成都恒基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期限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