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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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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6版)

3、合伙人

调整前:

金浦健康基金于2017年3月31日登记设立,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人尚未实缴出资额,经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及新增合伙人后,合伙人构成如下: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目的(投资方向)

对医疗健康产业提供资本支持和重组整合,加快相关产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推进中国医疗健康等产业的持续发展与升级,通过对中国境内外相关企业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股权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实现资本增值。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境外投资需求可以自行决定设置境内外子公司或其他特殊目的公司。

3、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出资进度: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提前三(3)个自然日向各合伙人发出付款通知。付款通知应当列明缴付的最后日期(“到账日期”),各合伙人应当在该付款通知中约定的到账日期之前将实缴资本汇入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6、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之投资期与管理及退出期合计为捌(8)年(“存续期限”)。

7、退出机制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本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职责,不得要求退伙,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全体有限合伙人兹此确认,在本合伙企业解散之前,不得退伙或提出提前收回实缴资本的要求,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同意,且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全部合伙权益转让给替任有限合伙人。

8、会计核算方式:本合伙企业应于每一财务年度结束之后,由审计师对本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9、管理和决策机制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任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合伙企业之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实施投资退出方案等与本合伙企业管理运作相关的其他事项。管理人与本合伙企业签订《管理协议》,并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及超额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任免,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权提名一名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本合伙企业的任何项目均需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投资。

10、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五饼二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总裁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代表独立执行合伙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基于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以本合伙企业之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本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本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合伙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以符合善意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的方式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对本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职责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且应当对本合伙企业的业务和经营投入必要时间以确保对本合伙企业的妥善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对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及其退出、及其它活动的管理与经营权以及制定相关决策的权力。

有限合伙人: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本协议中另有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控制或参与本合伙企业的管理或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开展任何业务。任何有限合伙人均无权为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代表本合伙企业行事。但是,如某一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该有限合伙人可以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限合伙人可以督促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有限合伙人的前述行为不应被认定为执行合伙事务。

11、收益分配机制

(i)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而划分,将普通合伙人按照该比例应得的可分配收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ii) 来源于临时投资的收入,应在所有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外)之间根据其实缴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iii) 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本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计为本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应在全体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该等违约金的有限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iv)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届满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有限合伙人代表委员会同意,可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12、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本合伙企业的任何项目均需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投资。因此,上市公司没有一票否决权。

13、再投资

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本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利润分配所得之分配,不得用于再投资。但投资期限(从投资款支付之日至投资款本金部分分配之日)未满一年的投资项目之投资本金可用于再投资。

14、普通合伙人的合伙权益转让

未经合计持有有限合伙人权益之75%的有限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向其关联人士转让除外)。如果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款约定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合伙权益,则受让人一经签署本协议即被接纳为本合伙企业的替任普通合伙人,而无须进一步行动、批准或表决。

15、有限合伙人的合伙权益转让

在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或出质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但在不影响本合伙企业稳定运营以及合伙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对该等转让予以同意,并给予积极配合。有限合伙人在此明示放弃其在适用法律下所可能享有的自由转让、受让或出质的权利,并确认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拒绝任何有限合伙人提出的转让、受让或出质的要求。普通合伙人可以认定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有限合伙人之行为属于“转让违约”,并令该等有限合伙人承担作为“违约合伙人”的一切后果。

16、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并在取得可分配收入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管理人支付超额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由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

(i)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ii)管理及退出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1.7%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iii)2017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6日期间,管理费收取的金额最多不超过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3*2%+3*1.7%)。

除首年度管理费于投资期起始日之后的十(10)日计提外,正常年度的管理费将于每年一月前十(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17、投资限制

未经有限合伙人代表委员会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

(i)投资于不动产;

(ii)从事资金借贷和担保业务(可转债以及本合伙企业与关联方之间为海外项目投资而从事的资金借贷和担保除外);

(iii)投资于期货及金融衍生品;

(iv)在二级市场上以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买卖上市股票(但PIPE交易,即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获得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权除外)。

18、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金浦健康投资发生关联交易。

八、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金浦健康基金自2017年3月31日成立以来未开展经营活动,经过各方友好协商,同意本次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价格以人民币1元认购一份基金份额,均与其他合伙人一致。此外,支付管理人管理费用的费率也相同,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九、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是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可通过与专业投资团队合作,借助专业投资团队的专业能力做强公司的投资业务,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同时,此次公司参与的股权投资基金将主要用于投资医疗健康领域的标的公司,有利于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产业布局。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短期内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重大不利影响。

3、存在的风险

金浦健康投资在投资的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调控、行业发展变化、市场竞争加剧等对其投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金浦健康投资可能出现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可选范围不足、投资标的发展缓慢、投资周期加长等对其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金浦健康基金可能面临投资失败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以及亏损、本金损失等风险。

金浦健康投资还可能面临内部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成本费用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其未来最终投资收益状况尚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十、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金浦健康投资、金浦健康基金中任职。

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金浦健康基金自身并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由于其投资方向为医疗健康产业,与公司自身投资、发展具有相关性,不能排除所投资企业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的风险。

若所投资的企业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未处于下列期间:(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参与该投资事项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投资入伙金浦健康基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公司提交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关材料和情况说明,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此次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公司整体产业发展规划的布局,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回避表决;上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布局健康产业的战略规划,未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未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及副董事长沈凯菲女士控股公司浙江双井投资有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沈耿亮先生、沈凯菲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

十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以市场定价,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十四、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对该事项的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上海双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入伙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保荐机构意见》;

5、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的《上海金浦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22日下午 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6、8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附件三),连同登记资料,于2017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邮编:3145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以5月19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联系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电子邮箱:allen00537@163.com,shenhui0316@163.com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1;投票简称:双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三: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17年5月1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时间: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28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正式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琴女士、独立董事袁坚刚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保荐代表人秦敬林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做好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7年5月22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投资者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四、参与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和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琴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作适当调整)。

五、预约方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下午4∶30前与公司证券与投资部联系,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函》的签署。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