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7-022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ALEXANDER LIU现就提名叶建芳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五、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六、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七、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八、 被提名人不是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九、 被提名人不在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 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 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 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包括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口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 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

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2017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7-023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叶建芳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以下 2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方、叶建芳,其中叶建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如下:

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王方,男,2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至本公告日,王方先生未持有博士眼镜股票。王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二、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叶建芳,女,51 岁,中国国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洲森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至本公告日,叶建芳女士未持有博士眼镜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建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以上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月 27日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公告编号:2017-024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2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荣超经贸中心206

公司培训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①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及目标完成情况,确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如下:

ALEXANDER LIU 先生领取董事薪酬51.6万元/年。

LOUISA FAN女士、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刘开跃先生领取公司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LOUISA FAN女士年度薪酬为51.6万元。

杨秋女士年度薪酬为38.4万元。

刘开跃先生年度薪酬为38.4万元。

刘之明先生年度薪酬为27.60万元。

江志斌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②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分别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

③监事会

何庆柏先生作为监事会主席,在公司领取薪酬30万元/年。

周演文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28万元/年。

郑庆秋女士作为股东代表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27.6万元/年。

④高级管理人员

张晓明先生年度薪酬为27.2万元。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六)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叶建芳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其中提案(4)至(5)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提

案(4)至(5)项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4 月27 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若

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2017 年4 月8日前将临时

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深圳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荣超经贸中心502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

请在2017年5月16日16:0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

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502证券部收,邮编:51803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秋 汤沛

联系电话:0755-82095801

联系传真:0755-82095526

电子邮箱:zqswb@doctorglasses.com.cn

联系地址:深圳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荣超经贸中心502证券部

邮编:518038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

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

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 月28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00622 投票简称:博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5 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5 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5 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5月16日16:00之

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需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提案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