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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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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18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具有自主研发、生产中高端型号建材级、医药级和食品级非离子型纤维素醚的能力。公司从2000年开始进入非离子型纤维素醚行业。经过十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生产纤维素醚的核心技术,从小型装置成长为大规模装置连续生产,在纤维素醚的产销规模、生产技术、产品种类、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生产环保措施等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纤维素醚有“工业味精”之称,具有用途广、改性效果良好、对环境友好等优点,在其添加领域内可明显改善和优化产品性能,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医药、食品、纺织、日化、石油开采、采矿、造纸、聚合反应及航天航空等诸多领域,是国民经济各领域必不可少的环保型添加剂。

纤维素醚素有“工业味精”之称,具有用途广、单位使用量小、改性效果好、对环境友好等优点,在其添加领域内可明显改善和优化产品性能,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医药、食品、纺织、日化、石油开采、采矿、造纸、聚合反应及航天航空等诸多领域,是国民经济各领域必不可少的环保型添加剂。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建材级纤维素醚(HPMC)、医药食品级纤维素醚(HPMC)等。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还从事石墨化工设备、双丙酮丙烯酰胺、原乙酸三甲酯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石墨类化工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是本公司自设立至今的传统业务。公司的石墨类化工设备主要包括石墨换热器及定制设备和相关配件,主要用于盐酸、硫酸、醋酸和磷酸等腐蚀性介质的换热,主要客户是化工企业。双丙酮丙烯酰胺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原料,广泛应用于染料、胶粘剂、日用化工、感光树脂助剂和医疗卫生等领域。原乙酸三甲酯,是生产医药和农药的化学中间体,可用于合成维生素B1、A1,磺胺啶等药物中间体,以及染料和香料工业。目标客户主要是三氯蔗糖和贲酯的企业,同时可应用于头孢类药物等医药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017.04万元,同比增长15.0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8.44万元,同比下降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63,134.71万元,同比增长62.02%;总资产达到90,712.81万元,同比增长14.99%,资产负债率为29.99%。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24.60%的毛利率,毛利率稳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率为8.46%,毛利率、净利率均处于行业较好水平。2016年度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技术研发: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为先,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主要产品发展趋势,注重技术研发,不断研究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确保公司在相关领域保持技术领先,提升核心竞争力。2016年,公司依托山东省纤维素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创新,经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成果评价中心和山东中科合创科技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国内权威专家评审,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科技成果鉴定3项、“国内先进水平”科技成果鉴定1项;2016年至今,取得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2项发明专利正在实质审查状态。

2、运营效率提升:

2016年,公司上下一心,将成功上市作为新的起点,深度挖潜,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同行业业绩下滑的情况下实现了逆势增长。在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的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员工收入处于行业较高水准,员工流失率下降到行业较低水平,员工队伍的稳定、优化,又使得效率提升、品质提升,形成了良性的循环。

3、销售业绩提升: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03%,保持了较快增长。在赫达欧洲分公司基础上成立了赫达美国分公司,在国际市场逐步实施本土化销售,现在已初显效果。在“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助推下,客户群体也进一步得到优化,产品各应用领域的代表客户与我们公司都建立了业务关系,对相关领域的客户群体起到了很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4、深化质量管理,提升品牌影响。

公司继续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模式,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提升品牌影响,巩固竞争优势。 2016年,“赫达”被中国建筑砂浆联合会评为2016年度预拌砂浆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公司并被山东省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授予“2016年度山东省企业创新奖”。

5、优化信息化系统平台

2016年,我们搭建了OA信息化平台、电子采购平台,并对单体版U8财务系统升级为ERP-NC软件系统,提升了办公效率,使内控体系更加科学、更加严密。

6、传承企业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

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元气”,是保持基业长青的重要推动力。2016年,公司全面梳理、挖掘公司发展历程中积淀的企业文化精髓,制定了新的文化建设战略,打造具有赫达特色的优秀企业文化体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烟台福川化工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与张丽娟共同出资设立山东环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福川公司货币出资1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2016年7月13日福川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张丽娟所持环友公司 55%股权,购买成本165万元,此次购买后福川公司持股100%。

故与2015年年报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山东环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14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23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认真讨论和表决,选举毕研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毕研刚先生简历

1979年12月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2007年曾在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任生产技术处副处长。2008年至今在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从事产品销售工作。自2014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毕研刚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15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毕心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决策和依法运作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48,184,396.2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4,021,216.99元,减去2016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334,000.00元以及2016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124,042.38元,201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747,570.84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为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9556万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477.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55万元/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7,017.04万元,同比增长15.03%;营业利润5,371.50万元,同比增长11.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8.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75.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5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并经相关人员本人同意,拟提名毕心德、毕于东、毕松羚、谭在英四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逐个审议并表决:

(1)关于提名毕心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2)关于提名毕于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3)关于提名毕松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4)关于提名谭在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7年5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和建议,并经相关人员本人同意,拟提名庄殿友、梁仕念、李洪武三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逐个审议并表决:

(1)关于提名庄殿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2)关于提名梁仕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3)关于提名李洪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在指定媒体公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按以下形式及金额发放:

注:聂兴凯、毕玉遂2017年度薪酬2.5万元,梁仕念、李洪武2017年度薪酬3.5万元,皆因任职时间未满一个完整年度所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赫达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关于山东赫达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关于山东赫达2016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毕心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2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淄博市十三届和十四届人大代表、周村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曾被多次评为淄博市优秀民营企业家。曾任周村区王村铆焊厂厂长、淄博石墨化工设备厂厂长、工程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毕心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9,739,147股,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现任总经理毕于东先生之父,与毕于东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杨丙刚先生系毕心德先生妻侄、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邱建军先生系毕心德先生外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毕文娟女士系毕心德先生之女。毕心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于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生,本科学历;淄博市周村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周村区工商联协会副理事长,曾被评为“淄博市劳动模范”。曾任公司外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毕于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402,305股,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毕心德先生之子,与毕心德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毕文娟女士之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松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毕松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41,522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谭在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2016年6月,曾在赫克力士天普、泸州北方纤维素公司、南京岸宝纸业、成都岸宝纸业担任应用技术经理、副总经理、厂长、生产总监等职务。2016年7月加入山东赫达,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纤维素醚事业部总经理。谭在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庄殿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理学和法学学士。曾于1987年至1993年在大连工学院(已更名为大连理工大学)校办制药企业工作,从事药物制剂技术与生产管理工作; 1993年10月至今在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制剂教研室工作,曾任药剂实验室主任,目前从事教学、课题研究工作及新药产品研究开发工作(不属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高校处级(中层)领导干部)。2016年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庄殿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梁仕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律师资格。就职于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现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梁仕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洪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不属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高校处级(中层)领导干部)。李洪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16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4月15日以电话、书面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敦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48,184,396.2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4,021,216.99元,减去2016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334,000.00元以及2016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124,042.38元,201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747,570.84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为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9556万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477.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本预案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55万元/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57,017.04万元,同比增长15.03%;营业利润5,371.50万元,同比增长11.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18.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75.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17年5月2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王敦华、毕于壮二人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监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逐个审议并表决:

(1)关于提名王敦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2)关于提名毕于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提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敦华先生,1954年7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至1985年9月于山东省轻工业机械厂任工人、调度员,1985年9月至1994年10月于山东省轻工业机械厂任车间主任、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科长,1994年10月至1998年9月于齐鲁莫尔玻璃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安全处任处长,1998年9月至2002年10月于山东三金玻璃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10月至2014年6月于山东三金玻璃机械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敦华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毕于壮先生,1965年7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月至1990年7月,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铆焊厂、淄博石墨化工设备厂任办公室主任、企管科科长,1990年8月至今先后任办公室职员、纤维素醚事业部企管科科长、安环科科长。2011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毕于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356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19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 年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184,396.23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4,021,216.99元,减去2016年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334,000.00元以及2016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124,042.38元,201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1,747,570.84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95,560,00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7.80万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持续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情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61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7,641,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494,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14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2日全部到账,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6】第000082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年9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19,434.65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16)第000373号《关于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19,434.6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9,656.3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958.45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038.77万元(包括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70万元、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金额10.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淄博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交通银行淄博周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劵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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