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5版)
■
3.本公司联营企业
■
c)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
(22) 关联交易事项
3.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
(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
(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
(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4.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12. 接受劳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期限5年。约定由艾比湖总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第五师81团为公司提供水库使用、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劳务,提供油脂加工原料供应等,公司及子公司向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油脂产品及其副产品等。以及股东之一第五师农资公司与本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农用生产资料购销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合同各方对服务项目、定价原则及当期执行的价格及费用支付方式、期限等事项做了约定,同时约定就具体的服务项目,可由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照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原则和内容签订单项合同。
单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第五师八十一团于2014年1月1日签订了《霍热分公司综合服务合同》,包括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与使用、农业生产用水、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生产保障服务。防护林面积为840公顷,每年支付维护费用41万元。道路计53公里,道路维护费用14.8万元。水库水费按实际使用数量和当地用水收费标准支付。在每一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支付实际已发生的各项服务费,协议期限5年。2015年实际发生防护林维护费用410,000元,道路维护费用148,000元,水费1,615,151.72元。
(2)工程建设款1,210,384.22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约定由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建筑住宅楼及室外管网工程项目合同金额 8,506,117 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585,800元。
2016年6月3日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约定由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轧花厂新增机彩棉设备技改建设项目998,435.68合同金额 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624,584.22元。
(3)报告期内,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五万锭与第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乘车合同330,000.00. 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与第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乘车合同90,000元。
上述乘车费合同价420,000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435,000元。
(4)报告期内,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与第五师八十一团职工暖气费、养老统筹金等往来款5,596,798.71元。
13. 购买商品
(1)母公司所属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报告期发生农资交易26,959,657.36元。
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2015年8月、2016年4月、9月分批签订了四份《农资购销协议》,双方就农资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方式等事项作了约定。合同价25,387,303.88元,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为26,959,657.36元。
(2)公司授权所属霍热分公司与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5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不同规格滴灌带8000万米给霍热分公司,单价均为1,450元/吨,合同总金额为11,600,000元,双方还就质量标准、供应与回收、运输、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11,279,956元。
(3)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于2016年2 月121日签订了《农作物种子供销合同》,协议约定由公司购买金博种业中心14-3棉种257吨,单价均为21,300元/吨,合同总金额为5,474,100元,协议就运输费用、结算方式及争议解决等事项作了约定,报告期内实际采购金额5,430,516.77元。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公司授权所属霍热分公司,新赛股份公司五万锭以及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新赛股份公司,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分别与第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及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用电和用汽金额为29,905,710.62元。
14. 销售货物
2016年9月10日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分别签订合同,销售毛棉种1,755.96吨,合同签订金额3,933,216元,本报告期实际发生金额3,933,216元。
报告期新赛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销售玻璃126.43吨,金额156,311.62元。
4、提供劳务
2016年11月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签订籽棉加工协议,本报告期实际提供加工劳务495,645.58元。
上述若干关联交易事项中,涉及2016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第五师农资公司、第五师电力公司,主要为棉种、毛棉种、滴灌带、农药、肥料、电汽、酒等购销业务,这些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农业生产和食用油脂等生产的正常供给和经营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持续的必要的,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或协议价确定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资产、股权转让以及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3.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 关联担保
1、至报告期末公司接受外单位关联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2.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六)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及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情况。
(七) 关联方之间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方之间特殊交易(直接捐赠现金或者实物资产、直接豁免或者代为清偿等)的会计处理情况。
(八)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无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就《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认为: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常性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其定价依据和政策符合市场化原则,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子项议案投票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要求;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事前认可,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同意。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6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关联交易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中的子项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7-015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6年度累计持续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结合2015年度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和201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在现有关联交易价格、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预计2017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为 11,970.80万元。
二、 关联方及其关系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1)国家和自治区有定价的,按此价格执行;(2)国家和自治区无定价的,但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执行;(3)既无(1)项又无(2)项价格的,按该服务项目的成本加适当的利润(利润率不高于10%)作为定价的标准;(4)对于提供综合服务,公司可采用协议价,但利润率不超过10%,(5)就近采购、节约成本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单位:万元
■
( 二 ) 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说明
1. 接受劳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湖总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签订了《综合服务合同》,合同期限5年。约定由艾比湖总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农五师81团公司提供水库使用、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劳务,提供油脂加工原料供应等,公司及子公司向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销售油脂产品及其副产品等。以及股东之一农五师农资公司与本公司于2014年1月1日签订了期限为5年的《农用生产资料购销协议》,向本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合同各方对服务项目、定价原则及当期执行的价格及费用支付方式、期限等事项做了约定,同时约定就具体的服务项目,可由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照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原则和内容签订单项合同。
单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如下:
(1)综合劳务(水库水费、道路维护费用、防护林维护、办公房屋租赁、地膜供应或委托加工)
公司与艾比湖总公司所属农五师八十一团于2014年1月1日签订了《霍热分公司综合服务合同》,包括防护林维护与使用、道路维护与使用、农业生产用水、零星农用生产资料、农用地膜供应或加工等生产保障服务。防护林面积为840公顷,每年支付维护费用55.8万元。道路计53公里,道路维护费用14.8万元。水库水费按实际使用数量和当地用水收费标准支付。在每一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支付实际已发生的各项服务费,协议期限5年。
2016年霍热分公司预计发生水库水费在380万元范围之内,以及道路使用费用14.80万元、防护林维护费用41万元、水费180万元。
(2)工程建设款1525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艾比湖总公司所属控股孙公司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年度内可通过公开竞标方式承接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建筑施工项目,公司将在年度内根据竞标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关联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预计2017年玛纳斯县金海利棉业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新民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县新赛棉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与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轧花厂技改工程建设款1465万元。
与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住房保证金45万元、轧花厂技改15万元,合计预计交易余款60万元。
(3)预计2017年新赛精纺公司、新赛股份公司五万锭项目两个单位与农五师赛里木运输有限公司职工乘车费50万元。
(4)霍热分公司2017年预计给新疆金博种业中心提供加工劳务60万元。
(5)霍热分公司2017年预计与农五师八十一团往来交易款800万元。
2. 购买商品
(1)购买农药及化肥等
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参股股东农五师农资公司2016年11月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由农五师农资公司向霍热分公司提供全年各生产阶段所需的化肥、农药及其他零星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不高于当地同类同质农用物资价格,采购数量按实际结算,由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农五师农资公司组织货源,货到验收付款。
预计2017年度发生农用生产资料采购金额为3000万元。
(2)购买滴灌带
公司授权所属分公司霍热分公司与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日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博赛节水设备有限公司向霍热分公司提供滴灌带8000万米,单价均为1450元/吨,合同金额为1160万元;采购数量按实际数量结算。上述协议还就质量标准、供应与回收、运输、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约定。
预计2017年度发生滴灌带采购金额在1500万元。
(3)购买棉种
霍热分公司根据上年与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实际发生的金额,预计2017年度发生棉种采购金额在600万元。
3. 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购买)
公司每年年初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供用汽合同》全年合同,约定向新赛股份5万锭紧密纺精梳生产线供电、供汽,合同没有金额,预计2017年电费、汽费总额为1350万元;公司授权霍热分公司每月与农五师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没有金额,预计合同金额1000万元;上述协议或合同约定,最终以实际用量和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价格进行结算,另外还就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供电设施维护管理、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预计2017年度发生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合计在3600万元范围以内,其中:公司5万锭生产线、新赛精纺1350万元、新赛股份总部2万元、农科所10万元、霍热分公司1000万元、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900万元、博乐正大钙业公司338万元。
4. 销售货物
预计霍热分公司2017年向新疆金博种业中心出售毛棉种 500万元。
预计普耀玻璃公司2017年销售给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农五师电力公司等外部关联方单位玻璃款1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在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已签订协议或未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经营层在预计金额以内在年度内与相应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决议。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最终以实际发生数为准,在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关于2016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编号:2017-016号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编号:2017-017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5月2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新赛”、股票代码为“60054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新赛股份”变更为“*ST新赛”;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540” ;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 年 5月2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调整重述后连续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15 年、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因此公司 A 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4月28日停牌一天,于 2017 年5 月2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由于最近两年连续出现亏损,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消除退市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以市场为导向,盘活存量资产,拓展主业盈利空间。逐步改造具备资源优势的轧花厂,确保投入资金获得预期收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寻找疆内外大型棉纺企业、大型棉花贸易公司共同投入资金合作经营;探索棉业灵活全新的经营方式和期货贸易等营销方式,拓展市场的占有份额,开展棉花套期保值、电子撮合等业务,期货与现货相结合,尽可能的挖掘自身融资潜力,提高自身信用水平,增强自我积累意识,多方寻求金融机构支持,规避市场风险。认真研究国家政策走向和市场变化,把短期产品生产、销售策略与市场形势变化有机融合起来,认真把握产品价格变化实际,适时调整产量、销售节奏。
2、以品牌为支撑,推进大宗商品网上交易,实现提质增效。一是围绕绿色、生态、有机,进一步提升“新赛”牌,羚羊唛”食用油品牌价值,以质量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狠抓产品销售,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信誉,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充分依托新疆地理优势,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机遇,做优做精食用油市场,形成基础与特色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通过拓宽营销网络和渠道、创新营销模式、渗透终端市场等多种形式,主动抢占市场,抢占用户,实现产品销量提升,增强油脂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三是认真梳理公司现有产品商标使用情况,进一步扩大“新赛”品牌影响力,争取将玻璃、石英砂、氧化钙产品申报为新疆名牌和新疆著名商标产品。
3、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健全绩效考核、薪酬激励机制。建立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体系,合理、科学确定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责成对经营工作计划和重点,明确责任人和时间,采取重奖重罚,促进各企业适应市场、提升管理水平,将绩效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建立能上能下的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容错的制度体系,激发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完善内部管理,着力提升资本运营效率,创新升级上下功夫,努力保持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的势头。
4、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这一融资平台,通过吸收合并或引进培植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的优质企业,整合现有物流、煤矿、油脂、棉花、棉纱等企业,促进公司业务转型和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改善公司的盈利构成,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实现公司向高附加价值产业转型的战略布局,使公司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5、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引领公司创新发展。以博士后工作站、技术中心、综合实验室为建设平台,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以产业创新来培育和形成新的增长点,做到研发项目与企业战略同向,产品升级与市场开发同步,精细化管理与模块化生产的有机结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良好成效。
6、打造创新平台,引领支撑公司发展。以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技术中心、综合实验室为创新平台,培育科技队伍,围绕公司发展方向,做到研发项目与企业战略同向,产品升级与市场开发同步,精细化管理与模块化生产的有机结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的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为亏损,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六、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实施风险提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陈建江、 高维泉
(二)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
(三)咨询电话:0909-2269378 0909-2268210
(四)传真:0909-2268162
(五)电子信箱:1442197043@qq.com gmgsgwq@sina.com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