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7-019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月 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敏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0.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普利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普利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具体实施中尚

需取得发行方对理财产品的保本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普利制药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0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月 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衷兴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0.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普利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普利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具体实施中尚

需取得发行方对理财产品的保本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普利制药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计划。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6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4-28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7-02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利制药”)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0.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基本情况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5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2.940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782,863.45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6,43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352,863.4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20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7]第7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4,352,863.45元已经到位,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后12个月内部分资金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其他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含0.4亿元)。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

2、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0.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0.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

4、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普利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普利制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具体实施中尚

需取得发行方对理财产品的保本承诺。

综上,海通证券同意普利制药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