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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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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志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说明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志先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欣新材”或“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董事会决议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34号公告。

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6年9月7日使用7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的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9月7日,预期年化利率2%-2.6%。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6-035号公告。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1.此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7年4月,公司赎回理财产品中的本金3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482712.33元,本金及收益于 2017 年 4 月 26日 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此次赎回的理财产品购买时间超过180天未满一年,截止到2017年4月26日,一共持有时间为33周231天。其中有7周49天按2.7%计息,获得理财收益108739.73元,26周182天按2.5%计息,获得理财收益373972.60元,合计收益482712.33元。

2.前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已赎回理财产品中的本金4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 277698.63 元,本金及收益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 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

三、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9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由郭志先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6年10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与施军、何滔、陈建祥、黄磊共同设立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欣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子公司湖北康欣认缴天欣公司股权比例为62%。现因湖北康欣生活区建设需要,拟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天欣公司,预计工程款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