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卫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思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寅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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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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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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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卫民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7-01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9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9人。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高管层2016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公司高管层薪酬考核制度(2016年修订)》所明确的经济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施2016年度公司高管层业绩考核。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修订<公司高管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2017年)>的议案》。
为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绩效考核管理,确保完成2017年工作规划和效益目标,现制定公司高管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17-01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报告期,公司依据“针织品”、“家用纺织品”、“服装服饰”进行品牌分类统计,同一商品大类无法细分(本公告牵涉内容统计口径相同,以下不再重复),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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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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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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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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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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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630 公司简称:龙头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