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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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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宏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宏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雪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1):

本次重组中未发生承诺所述违法违规行为,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注(2):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为逐步消除及避免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地产”)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自光明地产重组上市完成至今,光明食品集团作为控股股东信守承诺事项,积极履行承诺的相关内容,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对下属部分公司业务范围涉及房地产业务履行避免同业竞争进展情况如下:

承诺事项一:上海申富房地产经营公司除现有存量房地产处置外,不再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待处置完毕后予以清算注销。

履行情况:上海申富房地产经营公司目前尚有存量房地产尚还未处置完成,待处置完毕后,将加快完成清算注销工作。

承诺事项二:上海星火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来仅从事星火农场配套房经营管理,不从事普通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履行情况:上海星火房地产经营公司目前仍仅从事配套房经营,无普通房地产开发项目。

承诺事项三:上海品磊置业有限公司未来仅从事星火农场内的商品房开发经营,不从事普通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履行情况:上海品磊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仍仅从事星火农场内的商品房开发经营,无普通房地产开发项目。

承诺事项四:黄山夏家湖置业有限公司未来仅从事安徽茶林场内的商品房开发经营,不从事普通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履行情况:黄山夏家湖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仍仅从事安徽茶林场内的商品房开发经营,无普通房地产开发项目。

承诺事项五:上海冠生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变更营业范围,未来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履行情况:上海冠生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已届满,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该公司已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承诺事项六:上海万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仅从事东海农场内的动迁房改造业务,不从事其他普通房地产开发相关业务。

履行情况:上海万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仍仅从事东海农场动迁房改造业务,待改造业务完成后,将加快完成清算注销工作。

承诺事项七:将对嘉兴飘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注销。

履行情况:嘉兴飘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和2014年8月20日分别在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嘉兴市工商局秀洲分局办理完成税务注销和企业注销手续。

承诺事项八:上海新腾飞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未来不新增加商品房开发项目;待目前存量项目销售完毕后,进行清算注销或变更营业范围。

履行情况:上海新腾飞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目前尚有存量房地产尚还未处置完成,待处置完毕后,将加快推进清算注销或变更营业范围工作。

承诺事项九:巢湖市金太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来不新增加商品房开发项目;待存量土地开发并销售完毕后,将其股权转让或予以清算注销。

履行情况:巢湖市金太阳房地产有限公司目前还有存量土地待开发中,待存量土地开发并销售完毕后,将加快推股权转让或清算注销工作。

承诺事项十:承诺将通过减资退出的方式处置光明集团所持有的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41%股权。减资退出完成后,光明集团将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履行情况:2014年7月16日,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所持有该公司的41%股权实施退出,并形成股东会决议。2015年12月18日,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在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完成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光明食品集团已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至2017年3月31日,光明食品集团旗下其他子公司除农场配套房产项目和内部存量房屋土地资产盘活项目外,无其他新增的房地产项目开发。

注(3):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本公司正积极与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在内的相关股东方沟通,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行业和公司经营业绩,适时启动筹划和研讨具体激励方案,使经营层与股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注(4):

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益民集团于2015年7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1959%,增持的平均价格为8.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018)《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之后,益民集团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8日、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4日、2016年1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5499190股,占总股本(截至2016年1月15日总股本为1318719966股)的0.417%。本次益民集团增持投入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340.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6-00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自2015年7月9日起的1年之内,光明食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宏泽

日期 2017-04-2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光明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