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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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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9版)

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16年6月13日经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88亿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0.8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6.03亿元。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调整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91亿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22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6.69亿元。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原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新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在2016年初预计了与网新系统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16年7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网新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零价格受让网新系统100%股权。2016年7月21日,网新系统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2016年初,公司根据2015年度与城云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城云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城云科技”)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对2016年度与城云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2016年度,公司与城云科技的关联交易不及预期。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8,20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1,700万元。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1、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晓通”)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陈锐

(3)主营业务范围: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0月09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财务总监吴颖艳女士在北京晓通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北京晓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2、杭州网新准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准乾”)

(1)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张灿洪

(3)主营业务范围: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物业管理,承办会展,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网新准乾为公司控股股东网新集团的全资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网新准乾为公司关联法人。

3、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众合轨道”)

(1)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卢西伟

(3)主营业务范围:轨道交通工程、交通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采购,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安装服务,经营进口业务(不含分销)。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众合轨道为公司控股股东网新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众合轨道为公司关联法人。

4、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33,702.6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建

(3)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上述相关工程配套的电子、通信及自动控制产品及设备销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设计与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科技园规划咨询、开发运营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

(4)集团本级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网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网新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5、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尚科技”)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陈越明

(3)主营业务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成尚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网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成尚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6、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数字证书”)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11.3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晓宁

(3)主营业务范围:电子安全数字证书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的规划、研究开发、系统集成,电子安全工程服务、电子商务的信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

(4)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关联关系:公司副总裁谢飞先生在数字证书担任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数字证书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在发生每笔具体关联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2、主要内容

1)与北京晓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从北京晓通采购思科产品,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晓通在智能建筑产品上开展业务合作;

2)与网新准乾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为网新准乾提供人工智能、大数据为核心的数字化规划设计与咨询方案;以自身的云计算平台技术为基础,开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系统,并提供后续运维服务;

3)与众合轨道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网新图灵向众合轨道销售网络设备与终端;

4)与网新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系统为网新集团提供智能交通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服务;

5)与成尚科技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全资子公司网新系统为成尚科技提供智能化综合集成管控平台建设及研发。

6)与数字证书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数字证书采购数字证书的介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2017年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上述关联方均与公司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持续的,并且于双方是互利互惠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证券代码:600797编号:2017-028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为公司体系内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包括:

1、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图灵”)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图灵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朝晖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担保,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担保,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担保,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担保。

2、为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系统”)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系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担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3、为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通智能”)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北京晓通智能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石桥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担保。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的担保。

4、为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思”)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5、为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恩普”)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恩普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担保;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的担保。

6、为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信科技”)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汇信科技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的担保。

7、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的担保。在此类担保发生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425室

(3)法定代表人:陈健

(4)经营范围:自动化办公系统、教育及商用系统网络和通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自动化系统、通讯软件工程的设计、安装、承包;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销售及维修;LED照明灯具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家用电器、智能家居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图灵 95%的股权。

2、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0万元

(2)注册地: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4楼

(3)法定代表人:沈越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工程、系统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承包、安装与服务,工程咨询与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通信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开发设计、服务和自产产品销售,通讯设备维修,通讯网络维护。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网新系统100%的股权。

3、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院1号楼A座04-4A

(3)法定代表人:陈锐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晓通智能100%的股权。

4、北京新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 万元整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9号楼二区104、105、106

(3)法定代表人:钟明博

(4)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产品;承接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咨询;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北京新思80%的股权。

5、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

(1)注册资金:人民币5,700万元

(2)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101-6室

(3)法定代表人: 沈越

(4)经营范围: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开展人才信息咨询。(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网络、通信设备、数据处理技术;设计、安装、施工;小区、楼宇弱电工程、网络安全监控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广播电视器材、五金工具;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网新恩普92.11%股权。

6、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380,739元

(2)注册地: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4楼

(3)法定代表人:沈越

(4)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网络及电子设备的技术开发、产品销售,系统集成,技术贸易,信息咨询服务(除证券、期货咨询),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6)关联关系: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汇信科技70%的股权。

7、为其他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的担保。

在此类担保发生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流程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网新图灵、网新系统、晓通智能、北京新思、网新恩普、汇信科技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1,061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26,3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4,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网新图灵、网新系统、晓通智能、北京新思、网新恩普、汇信科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2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为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威科技”)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快威科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800万的担保,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担保。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中融大厦1101室

4、法定代表人:卜凡孝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其数据传输设备,电子通信;工程承包;楼宇综合布线,电子计算机联网;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通信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快威科技19%的股权。公司副总裁谢飞先生在快威科技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长史烈先生、董事兼总裁沈越先生及副总裁黄涛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快威科技董事职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第10.1.6条,快威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快威科技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转让快威科技76%股权的事项,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同意在交易完成一年内,在现有用途和范围内继续为快威科技提供担保。

为了支持快威科技系统集成业务的正常经营,同时考虑到杭州桢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代表股东同意就担保项下的或有债务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同意为其在2017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上述关联担保是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条款的履行,考虑到杭州桢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代表股东同意就担保项下的或有债务提供相应反担保,且公司已建立工作小组对快威科技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管控,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上述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1,061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26,3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4,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2%,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快威科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3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合科技”)就银行贷款提供互相担保。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在双方互保期内,为被担保方(众合科技)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其中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因被担保人为关联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24,083,862元

3、注册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层国际4号楼17层

4、法定代表人: 潘丽春

5、主营业务:①轨道交通业务,②环保业务,③半导体节能材料业务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众合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众合科技与本公司为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众合科技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众合科技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对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一致同意为众合科技提供担保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众合科技系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与众合科技互相担保是为了支持双方业务的发展需要。该公司在与公司签订互保期间内未出现银行贷款逾期等情况,信用情况良好,且被担保方均需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有发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互保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议案表决程序合理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1,061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26,30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4,7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2%,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众合科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3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募集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5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8,1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1元,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87.33元,扣除发行费用2,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799,987.33元,发行对象包括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创元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史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527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97,999,987.33元已于2015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稠州银行账户:

1. 支付与发行相关的验资费用20.00万元;

2. 支付手续费0.03万元;

3. 支付现金对价5,543.81万元;

4. 补充流动资金2,035.00万元(其中35.00万元为账户结息);

5. 划款到浙江网新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募资专户3,500.00万元;

6. 账户当前余额为49,947.13元。

光大银行账户:

1. 用于开展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业务629.00万元;

2. 当前账户余额为28,832,230.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6月10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从201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5年12月29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网新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7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的监管与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证资金在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内得到严格监管。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以上两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相关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将稠州银行账户内募集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以支付发行相关的验资费;0.03万元用以支付银行函证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5,543.81万元用以支付现金对价,包括网新电气1,440.00万元,网新恩普2,228.02万元,普吉投资1,875.79万元;2,035.00万元用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万元划款至浙江网新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募资专户作为注册资金。光大银行账户内的募集资金629.00万元用于开展大数据及云计算平台业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资鉴证报告,报告结论为:浙大网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大网新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募投专项核查报告,报告结论为:2016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项目正在按计划进度实施之中。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3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03,018,274.6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0,301,827.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8,064,289.47元,减去已分配2015年度现金红利27,421,297.68元,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3,359,438.95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拟以2016年末股份总数914,043,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7,421,297.68元,剩余可分配利润705,938,141.27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在网新云服务、智慧城市、智慧商务和智慧生活四大领域提供从咨询规划到架构设计、软件开发、软硬件集成、业务流程外包、运营维护,再到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全套解决方案以及承揽大型工程总包。其中,公司着重深耕基于云的三大优势行业:大交通、大健康、大金融,推动产业智能化升级。

目前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过程中,全力优化业务布局、推进技术路线升级调整,需加强对优势业务的拓展、增加技术创新的投入及新业务的培育,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

(二)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分析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深入技术研发,加快业务拓展,积极培育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业务。

公司未来一年预计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目前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结合公司经营情况,2017年公司资金将主要用于业务转型升级投入及现有项目的运营资金所需。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收益及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并于2015年发布《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业务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技术开发投入、现有业务拓展升级、新业务培育发展、对外投资。上述安排有助于公司节省融资成本,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规划,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四、 联系方式

1、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联系电话:0571-87950500

3、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将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予以沟通,会议召开时间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期发布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97证券简称:浙大网新公告编号:2017-03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3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史烈、沈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克菲马清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98811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30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