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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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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9 公司简称:西藏旅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 公司负责人欧阳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裴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裴建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本报告期预付账款变动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于一季度支付购买拉萨市柳梧城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拉萨国际总部城购房款2,371.6万元(含税金额);

注2、 本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核算的项目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本报告期内进行摊销导致变化比例较大;

注3、 本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1,100万元的主要原因系:新增短期借款4,100万元,并归还到期短期借款3,000万元;

注4、 本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变化较大的原因系:计提合并范围内3月员工薪酬与社保所致,该余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较小;

注5、 本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系:公司控股股东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往来款转借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额为2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不超过3年,详见公司公告2017-034号;

注6、 本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系:

(1) 公司控股股东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往来款转借款的形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额为2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不超过3年。

(2) 本报告期内新增银行借款2371.6万元,借款期限为8年。

注7、 本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比例较大的原因系:本报告期内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1,300万;

注8、 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动较大的原因系:今年一季度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巴松措景区游客接待人数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注9、 本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注10、 本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大的原因系:上年同期集中归还清理往来借款;

注11、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较大的原因系: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上年同期集中归还清理往来借款,而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此类业务;

注12、 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变动较大的原因系: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现金6,859.68万元,本期内未发生此类业务。

3.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月27日至3月6日期间停牌,并于3月7日起复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受理通知。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月28日、3月4日、3月7日、3月23日、4月18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2017-016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018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1号)、《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2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7-023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复牌公告》(2017-024号)、《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30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2017-035号)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10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在2016年度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推进日常经营的常态化和创新发展。然而,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所面临的自然灾害和“两限一警”等特殊政策影响仍可能持续存在,此外,由于环境、市场和公司财务等风险因素,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负:

1、公司主要景区所在地的气候环境和地质条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2016年鲁朗花海牧场景区受气候因素及道路施工影响导致游客接待人数大幅下滑,类似情况在2017年仍有可能发生;

2、受自治区旅游运输车辆体制改革影响,以及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需求,预计自治区“两限一警”政策在本年内仍可能继续实施,这将对旅游客运运价及整体运力产生持续影响;

3、在边境口岸未全面恢复的情况下,阿里神山圣湖景区主要客源--印度民间香客入境人数及神山圣湖景区接待情况仍不容乐观;

4、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特殊性,景区开发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且公司景区创5A升级改造的投资需求较大,在公司本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可能出现阶段性的现金流风险。

公司名称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欧阳旭

日期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