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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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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2版)

1、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阳农商行”)根据其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的需要,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加速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张。该行拟以2016年末股份总额52499.9755万股为基数,按0.88元/10股转增股份4620万股;在此基础上,以每股净资产为依据,作价3.05元/股增资22880万股,增资完成后总股本变更为 80000 万股。公司拟增资股份4576 万股,股本总额达到16000万股,继续保持20%的比例。

2、射阳农商行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射阳农商行的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385号

注册资本:52,499.9755万元

法定代表人:臧正志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射阳农商行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由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是全国第十八家、江苏长江以北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14个管理部、6个直属部,基层设有42个营业网点,其中在盐城市区设有8个营业网点,在扬州市分别设有宝应支行和高邮支行。在河南省武陟县、沁阳市、孟州市、江苏省海安县设有4家村镇银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射阳农商行的总资产340.39亿元,所有者权益20.52亿元,各项存款247.35亿元,贷款170.43亿元,实现净利润2.5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3.32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射阳农商行成立时,公司持有该银行股份3,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2009年4月,射阳农商行通过《2009年度增资扩股计划的提案》将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750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公司持有该行股份3,15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2010年,射阳农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实施了两次增资配股,公司参与了此两次增资配股后,持有该行股份10,0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2012年3月,射阳农商行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将2011年末未分配利润中提取2,499.9755万元转增股本,增资后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10,500万股,所占股份比例不变。

2017年3月6日,射阳农商行三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总股本增加至80000万股。具体方案如下:

(一)2016年度的股金分红:以该行2016年末股权总额为基数,按0.88元/10股转增股权计4620万股。

(二)定向募集扩股。以2016年度股金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向原股东定向募集或引进新股东方式增加股本22880万股。

为保持20%的持股比例,公司拟增资股份4576万股,追加资金约为13956.8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射阳农商行以建设良好区域银行为目标,坚定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不动摇,持续改革创新,加快商务转型,存贷款市场份额始终保持当地金融机构首位,业绩优良,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为进一步优化股权设置,完善股权结构,加快建立“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管理模式,射阳农商行拟增加注册资本并引进部分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后射阳农商行的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明显提高,有助于其加快业务拓展,提高经营效益,进一步保障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是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2017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追加投资的议案》。

2、公司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独立董事作出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经营业绩,公司参与该行增资扩股是基于公司已持有该行股份的基础上的追加投资行为,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对外投资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8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德勤华永为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对德勤华永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 公告编号:2017-019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章程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