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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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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1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春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瑞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增减变动说明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7,780,931.52元,减少幅度为80.78%,主要原因是本期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导致应收票据减少;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44,658,360.75元,增加幅度为279.76%,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80,660,799.39元,增加幅度为74.54%,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备用金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0,000,000.00元,增加幅度35.71%,原因是本期认购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款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2,980,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2,628,305.94元,增加幅度为129.27%,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中成药的预收款;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6,467,241.40元,增加幅度为1224.05%,主要原因是3月份工资及部分社会保险将在4月份发放缴纳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18,087,274.29元,减少幅度为56.21%,主要原因是缴纳上年计提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所致;

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8,858,167.00元,增加幅度为41.46%,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1,433,489.47元,增加幅度为103.5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注册资金到位,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导致少数股东权益相应增加。

2、利润表主要项目

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4,101,529.47元,增加幅度为372.04%,主要原因是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故导致本期税金及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10,094,824.45元,减少幅度为59.25%,主要原因是本期工资、运输费、办公费、差旅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3,826,332.89元,增加幅度为38.01%,主要原因是本期工资及社保、办公费用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4,542,939.33元,增加幅度为312.93%,主要原因是本期其他应收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1,469,085.26元,减少幅度为40.6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款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392,050.13元,减少幅度为96.98%,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正常损失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8,776,954.82元,增加幅度为1932.80%,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增加24,648,026.08元,增加幅度231.99%,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相较上期增加,且期间费用波动较小导致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3、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6,711,385.31元,减少幅度为57.04%,主要是本期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376,810.96元,增加幅度为39.23%,主要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9,057,806.58元,增加幅度为73.34%,主要是本期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缴纳的各项税费相应的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44,521,628.54元,增加幅度为69.16%,主要是本期支付业务员备用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385,447,211.94元,减少幅度为88.20%,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支付工程款、购置房屋土地款减少所致;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0,0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100.00%,原因是原因是本期认购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款所致;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427,060,000.00元,减少幅度为40.02%,主要是本期取得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74,7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是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所致。

母公司报表增减变动说明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261,432,086.60元,增加幅度为58.4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销售回款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6,847,981.57元,减少幅度为79.93%,主要原因是本期承兑银行汇票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33,874,421.91元,增加幅度为348.26%,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原材料采购款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0,000,000.00元,增加幅度为35.71%,原因是本期认购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款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2,356,994.26元,增加幅度为841.04%,主要原因是3月份工资及部分社会保险将在4月份发放缴纳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7,656,120.24元,减少幅度为54.98%,主要原因是缴纳上年计提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82,915,088.90元,增加幅度为82.82%%,主要原因是与子公司往来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7,940,000.00元,增加幅度为34.49%,主要原因是银行长期贷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主要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35,777,496.52元,增加幅度为62.93%,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中成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主营业务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9,507,492.93元,增加幅度为68.2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中成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加2,346,015.29元,增加幅度为348.17%,主要原因是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故导致本期税金及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10,884,508.96元,减少幅度为81.47%,主要原因是本期工资、运输费、办公费、差旅费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1,902,841.90元,增加幅度为100.65%,主要原因是本期工资及社保、办公费用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840,839.99元,减少幅度为71.0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1,570,061.11元,减少幅度为78.5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395,784.31元,减少幅度为97.90%,主要原因是本期非正常损失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865,306.87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222,979,959.22元,减少幅度为60.81%,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2,117,925.34元,增加幅度为41.8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职工工资及社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166,540,674.17元,减少幅度为61.8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子公司往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208,019,633.76元,减少幅度为90.18%,主要是本期较上年同期支付工程款、购置房屋土地款减少所致;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增加100,209,920.00元,增加幅度为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子公司支付投资款、认购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款所致;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期减少437,060,000.00元,减少幅度为52.85%,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01,583,333.33元,减少幅度为41.89%,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接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原告共计25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事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起诉状。张气伟、林明陆等 358 名自然人股东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合计人数为 383 人,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法院判决如下:判决公司赔偿黄少华、杨海坚等共 24 名相关起诉人合计 587,092.62 元人民币,同时要求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 11,878.42 元人民币。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光礼、肖丽等共 361 名相关起诉人撤回起诉,由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 268,138.97。上述案件已经一审判决结束。公司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避免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经济损失,自愿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代替公司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上述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春林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