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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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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志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新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17-010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新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公司监事赵姝娟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4: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光、高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17-011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7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8日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该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17-012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

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26.51元/股调整为26.31元/股。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六次董事会、第六届七次董事会、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第六届十三次董事会、第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二次修订稿、三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7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739,552股新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4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人民币26.71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公司总股本92,000,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息2元(含税)。2016年6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2016-037),发行底价由26.71元/股调整为26.51元/股。

二、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第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拟由26.51元/股调整为26.3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即26.51元/股-0.20元/股=26.31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送股、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拟再次进行相应调整。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公司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就发行价格调整事宜签订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由于董事会已经取得相关授权且仍处于有效期,该价格调整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593 公司简称:大连圣亚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