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1/900903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大众B股 公告编号:2017-014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宾馆三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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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梁嘉玮、倪建达、张维宾因公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徐国祥因公请假;
3、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思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管施孟飞、罗民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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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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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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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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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58,851,620.91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546,657,676.92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孰低分配原则,公司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预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665,767.69元。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本年可分配利润491,991,909.2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865,630,209.51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2,357,622,118.74元。
以2016年末总股本2,364,122,864股为基数,每股拟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0.075元(含税);B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共计支付股利177,309,214.80元。此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180,312,903.94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5、01公司符合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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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议案名称:发行债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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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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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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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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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和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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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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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议案名称:初始换股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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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议案名称:担保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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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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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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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议案名称:债券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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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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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议案名称:其他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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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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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议案名称: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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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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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投资计划,并遵循“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提供担保的对象全部为被投资公司。2017年度公司对所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按参股公司投资所占比例进行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和票据等担保额度预计为18.50亿元。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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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度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如下:
融资金额: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0%(含40%)。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布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一次或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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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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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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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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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5.00、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6、8、9、1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关联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Galaxy Building &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Limited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志强、崔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